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 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4号楼11层1123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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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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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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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票数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瑞、张粹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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