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经第十六章的随想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这一章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理解了这一章才能进一步了解共同利益之道的作用和其容、公、全的性质,本章从字面上也是好理解的。老子认为要想得到事物的真相,人们在观察任何事物时都应该首先采取客观的态度,排除各种外来的干扰和防止先入为主地将自己的社会存在定位的观念态度带进所观察分析的事物之中去,只有这样才会认识和接受那些自己未曾接触过的或与自己原来认知相左的新事物、新观点,才不会为惯例所困,而发现真理。这就需要排空一切的虚无和不受外界干扰的静定,也就是“致虚极,守静笃。”

在老子生活的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战争不断,统治阶层内部争权夺势,民众又要生产,供奉统治者享受,又要服劳役,还要打仗,生活十分艰难,整个社会秩序混乱不堪;各种学派纷纷涌现,用不同方法解读社会,并且四处游说君王,为君王们献计献策,传播自己的学说……,整个中原各色人等,上至王公大臣,下到官员皀吏和文人贤士,各行业百姓,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疲于奔命,各有各的目标和争夺,也各有各的难处和苦恼,苦难,又都无法摆脱;无论丰欠胜败,连合纵横也都摆脱不了战争争霸的梦魇,也看不见长期和平的曙光,几乎没有多少人能够安稳地生活。正是“万物并作”。

在当时困顿难脱的纷乱繁杂背景下,老子认为要了解这个社会乱局,必须找到这些表面繁杂无序事物掩盖下的深层次原因,“吾以观复”。

首先应当将充斥心中的一切恩怨情仇、是是非非、道德伦理、等级贤愚等等,附于身心之上的一切纷杂干扰彻底清空,平心静气,定下心来才能理出头绪,透过现实看到本质。这就是本章开篇的“致虚极守静笃”。

老子看到无论是自然万物的无数树木植物,还是社会的不断变动演化,虽然表面上看是无限纷繁,但是都生于简单明了的根部和最底层,“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找到根基就会发现,其实根基处并不复杂和纷乱喧嚣,而是一目了然,简单到树只要阳光、水、养份、支撑;社会只要温饱,公平有序,和谐安宁;人只要身体健康,精神安逸;只有这些才是唯一的,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伤及此处就会危及存在和生命。因为上面赖以生存的一切水分、养分,生存物质都是从这里生产和输送的。一个人一切的成败荣辱,功名利禄都要以身心为根;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生存根基就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温饱为主的衣食住行,及生产供人们温饱物质的最基层民众,离开了他们的艰辛劳作,社会上层的一切繁花似锦,声名显赫,成败得失都会倾刻之间烟消云散。所以,“归根曰静,是谓复命”“静”指有序无言,“命”指存在的根本。

无论是自然万物,还是自认为可以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可战胜一切的人类,都离不开自己的根基,这就是自然的客观规律。树高千丈离根既死,庞大帝国失根则亡,人有多少功名利禄无身心便归零,只有认识到这个自然规律才是真正的明智。“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常”指客观自然规律。但事实上,人们在一旦进入或明或暗的赢者通吃为主的社会,在出人头第个人功利主义和官本位等级特权观念文化意识共识之势的驱使下,便会开始对功名利禄的紧张激烈的竞争,自然会随波逐流地忘记自己的身心之根,忘记自己真正需要什么。而那些拥有等级特权而受不到民众直接有序制约的封建统治群体,自然也就会为了自己的侈靡享乐必须得去侵害弱势的社会根基处民众的利益,但是,如果严重地损伤了社会的根基,也就是生产一切生存物质的民众的利益,就会造成社会动荡和人类生存危机,“不知常,妄作凶”。

只有懂得了一个社会的根基命脉,在社会基层从事生存物质生产的民众之中,必须首先保障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才是明智的,这个社会才能因不失根而安宁生存可持续。否则的话,如果为了满足统治群体的贪欲,依赖强大的“国之利器”的镇压威摄,残酷地剥夺他们,使他们的生命和财产都失去保障,不考虑民众生死,那么这个社会将像失根的大树一样,失去存在的活力。一个人同样如此,如果眼中只有功名利禄,不择手段地去追求和争夺,去侵占其他人的利益,在追逐过程中和得到以后,便放纵自己,过分地追逐五色、五音、五味等各种感观欲望刺激,声色犬马,为了一时之欢忘记了自己的身体的各组织器官和谐平衡之道,忘记了自己应当担负的社会职责定位,就必然会失于自己的正常健康身体和心智,甚至是人身自由,一切所追逐的东西都失根而散,只留愁怅于心,“不知常,妄作凶”。

任何事物和交往范围都是由多方面组成的,只有平等地相互包容,“知常容”;能够平等包容就会以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自然规律为基础公平相待,“容乃公”;各方平等公平相待,就会产生向心凝聚力,“公乃全”;只有组成事物或交往范围各方的全面平等参与,才符合人们口口声声不离的自然本性的天道,“全乃天”;只有组成事物或交往范围内不分主次、强弱的各方在平等基础之上,相互影响、作用、制约对立统一才能产生共同利益之势,“天乃道”;只有道才是万物,也是各种交往范围的生存发展的根本,是长治久安的基础,可以使人类持续生存繁衍发展,“道乃久,没身不殆。” 一个人的根是自己的身心,一个社会的根在进行劳动创造的基层民众,而天下万物的根是组成事物或交往范围各方平等的相互制约对立统一产生的共同利益之道。一个人如果不能在生活中使自己的外在的感观刺激和身体各组织器官之间通过相互影响、作用、制约产生相对平衡的共同利益之道,就会损伤自己的身心之根;一个人在生产生活中与自然物质和别人交往中如果不依道遵德就会失去自己社会存在定位之根;组成一个社会的各方如果不能平等地相互影响、作用、制约对立统一,就无法产生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的共同利益之道,会严重地损伤社会生存物质和有序安宁之根。

从以上可以看出,老子将全和天连在了一起,也就是说事物的全面参与才是客观的自然规律的“常”。一个人的身体是最直接雄辩的自然产物,一个人的毎一个组织、器官直至一个表层细胞都可以直通中枢神经,是平等而缺一不可的,人的神经末梢会遍布毎一个角落,而从不忽略哪怕是一个细微之处,毎一个组织器官都可以平等地相互影响、作用、制约,他们在共同利益之下不断地调节自己,正因为身体各方全面平等地共同参与,人类才可以完成人的生命历程。身体各组织器官的平等的对立统一是为了我们每一个自然的身体之根,而身体之根的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意识也就是身心需求,其实可以简单到人的最基本的物质生理营养需求和意识感觉上的自由欢愉,放松安逸,这才是一个人的真正的身心需求,也就是人的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人们劳动生产,学习掌握自然科学知识,相互交往,改革创新,闲暇娱乐,自由欢愉,心情舒畅;都是在这个根的基础之上,也都是为了这个根在服务,而不应该舍本求末地以牺牲身心健康之根而为虚幻的功名利禄服务。人们只有知道和固守这个根,才会不为社会上几千年封建等级特权社会主导的,出人头第个人功利主义和官本位等级特权文化意识所束缚,才会认识到社会共同利益之道的长远根本作用,而不去损伤他人应得的利益,才会淡泊名利,善待他人,难得糊塗,才会有“一封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潇洒情怀。才能在与别人交往之中平等地在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自然规律基础之上寻求共同利益的共赢同乐。因此而无敌皆友,自然就心情自由欢愉,放松安逸。这就是“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但是,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的个人功利主义和官本位等级特权文化意识共识之势是十分顽固和强大的,会从社会各方面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来。有些人在无止境的贪欲驱使下,往往不会仅仅满足于人本质的这个根,而总想的是出人头第,千万百计地把简单真实的事物复杂虚伪化,以便得到贪欲特权,达到一览众山小的高高在上的感觉。这便自然产生了人们普遍追求过分的身体各种感观刺激的奢侈享受和无休止的物质攀比行为,和人的本质之根相去甚远的现象,至使人们常常在主动或被动地在世事功利追逐中竟然忘记了人本质上到底为了什么而来?又向何处而去,人的根又在哪里?失去了自我。有的贪官到犯事进牢,从天上落到地上,才悟到了一个人的根,其实只是简单明了的物质上的温饱和精神上的自由欢愉,安逸放松,舍此之外,其他一切都是浮云,却巳悔之晚矣。而更多的人争名夺利,东挡西杀了一辈子,直到行将就木之时才发现,自已一生心血的财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拼争一世又回到生命原点了,才真正明白什么是人的根。这时才出现人们常说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现象,许多原来严厉苛刻之人会变的宽容柔弱了,开始懊悔自己一生的刻薄,而希望原谅别人和得别人的宽恕。这就是老子说的“不知常,枉作凶。”造成的。

而人类自组成社会后,也是一个主动、被动,直接、间接的全面不断参与的过程。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站在什么立场说什么话,站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官员有官员的利益与难处,富商有富商的利益与难处,劳动者有劳动者的利益与难处,如果让人们各自依自己利益行事,都会主动地代表自己的利益,会自然而然地忽略其他方的利益,甚至会伤害其他各方利益而使社会矛盾激化动荡失序。只有与人的身体各组织器官和大脑的关系一样,将组成这个社会的各群体,平等地置于一个平台之上,根据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原则,相互影响、作用,制约对立统一才能通过相互妥协,求大同存小异,根据对社会根本共同利益的付出和所尽义务得到报酬和权利,将各方之势整合在一起,产生共同利益之势。也就是老子所说的“挫其锐,解其纷,合其光,同其尘”的对立统一过程,这个过程产生的共同利益之势就是老子所说的“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的道。

道是必定一种势,但是势却不必然是道,势是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例如,一块大石头,将它放在平地,就不会产生向下的力,也就不会对人造成从上而下的危害之势,但是如果将这块大石头放在山坡上,就会产生了潜在的向下滚动的力,这时这块石头就拥有了势能。像这样的情况有许多,天下万物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就是说可以与其他的势相互制约的自己的势能,但这些不同的势只有平等的相互制约对立统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共同利益之势才是“道乃久,没身不殆”可持续的道。全人类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论种族、肤色、信仰、文化有多大差别,但是都会由组成社会各群体相互影响、作用、制约的对立,在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的自然规律基础上,产生统一的共同利益之道才能有序生存。所以,人类在经过几百万年的几乎相互隔绝的情况下,作为社会共同利益之势的具体体现的法律规范之德,又都大同小异地体现在各自法典中,这种世界范围的道和法律规范的基本相通,充分说明“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和“天乃道,道乃久。”的道为普天之下万物之根。

从老子本章讲的“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可以看出,这是横向的,老子讲的共同利益之道是横向思维和“道乃久,没身不殆”的前后纵向思维的结合,也就是说,只有先有了横向全面的共同利益之道,才能有前后纵向的“道乃久,没身不殆”。可是和老子以全面横向为基础的前后纵向不一样的是,历史上占主流的社会思维方式,往往更倾向于脱离横向的共同利益之道为基础的,前后纵向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只片面地考虑局部群体的昨天、今天、明天,有局限性地一步步前进,更前进。就像一支庞大的队伍在行进中,为了得到前面的似乎富裕的物质果实,跑在前面的人,不顾队伍的整体速度,将队伍拉散,谁捷足先登,谁先享受,后来的群体是欠是无,可忽略不计或不会当做主要矛盾来关注,各自为战,丧失整体的利益相对平衡,同时失去了一支队伍的整体之势。物质的富裕只暂时满足前面人的占有欲,而中间的人收获了巨大的压力和多少不定的物质,后面的大多数人则落了个气喘吁吁,残汤剩饭和一肚子怨气,如此谈什么同心协力的整体利益之势,更无向心力、凝聚力可言。

老子的“夫物芸芸各复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讲的是上下的纵向,指出决定任何事物的命运的关键,在事物的根部,这是“常”,也就是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如果违背这个自然规律就会“不知常,妄作凶”会发生严重的危害。但是,几千年来社会上普遍流行的却是完全相反的上下纵向:社会从基层、中层、上层顺序而权威逐步加大,控制力逐级加强,对名利等方面支配能力随着权利而逐级上升。各项权力越大离社会根基越远,越脱离实际事物真相,造成了解客观实际情况的没权力,有权力的不了解客观实际情况,常常张三得病,李四吃药;促控颠倒,无所适从,产生许多匪夷所思之事。这种上下颠倒的纵向思维方法,缺乏横向的“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的横向向心凝聚力的制约,会造成脱离客观真实的事物根基而陷入混乱的失根浮躁之中,而使社会无法有序安宁,也就不会有前后纵向的“道乃久,没身不殆”的可持续。

老子本章其实是极其深刻地揭示了组成事物或交往范围各方的共同利益之道主要产生于事物或交往范围的根基处,也就是“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如果本未倒置,就是违反自然规律之“常”,会“不知常,妄作凶”。而离开横向的容、公、全的共同利益之道,也不会有前后纵向的“道乃久,没身不殆”的可持续。无论是我们每个人,毎个团体,还是全社会在干每一件事时,都应当遵循这个原则,才能顺利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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