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指的是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拥有一套与法律相悖的秩序的地下活动的犯罪集团。实际上黑社会是一个笼统的称呼方式,是对于一些以不正当、恶意手段进行犯罪等的团体的总称。那么黑社会犯罪的话,会如何判罚呢?
网友询问:
几个人会认定为黑社会组织,黑社会组织会受到什么处罚?
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刘恒律师解答:
三人以上的结伙可以定性为黑社会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四个特征,而且,每个特征都有特定的认定标准,具有独特的地位作用。只有准确把握每个特征的标准与地位,坚持依法、实质、稳定原则,对四个特征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刘恒律师解析:
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暴力性的违法犯罪活动,但暴力或以暴力相 威胁始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基本手段,并随时可能付诸实施。因此,在 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一般应有一部分能够较明显地体现出暴力或以暴 力相威胁的基本特征。
组织者、领导者明知组织成员曾多次实施起因、性质类似的违法犯罪活动,但并未明确 予以禁止的,如果该类行为对扩大组织影响起到一定作用,可以视为是按照组织惯例实施的 违法犯罪活动。
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控制和影响的“一定区域”,应当具备一定空间范围,并承载一定的社会功能。既包括一定数量的自然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区域,如乡镇、街道、较大的村庄等, 也包括承载一定生产、经营或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区域,如矿山、工地、市场、车站、码头等。对此,应当结合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口数量、流量、经济规模等因素综合评判。如果涉 案犯罪组织的控制和影响仅存在于一座酒店、一处娱乐会所等空间范围有限的场所或者人口 数量、流量、经济规模较小的其他区域,则一般不能视为是对“一定区域”的控制和影响。
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控制和影响的“一定行业”,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存在的同类生产、经营 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黄、赌、毒等非法行业形成 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同样符合非法控制特征(危害性特征)的要求。
刘恒律师补充:
以下人员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
1.主观上没有加入社会性质组织的意愿,受雇 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办的公司、企业、社团工作,未参与或者仅参与少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2.因临时被纠集、雇佣或受蒙蔽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或者提供帮助、支持、服务的人员;
3.为维护或扩大自身利益而临时雇佣、收买、利用黑社 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上述人员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具体犯罪处理。
刘恒律师简介
刘恒,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十余年,担任陕西省律师协会会员,陕西省律师协会民事专委会委员。
理论基础深厚,擅长领域:刑事案件、婚姻家事、公司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