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情绪消费”正成为一种新兴消费现象。陪玩、哄睡、叫醒、安慰等情绪服务被越来越多年轻人当作抒发情绪、获得情感支持的“首选项”。伴随着情绪消费类商品销量和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背后所反映的年轻人心理需求值得重视。同时,各方也亟需思考,如何找到合理的方式方法,树立行业规范,保证其健康、合法地发展。
情绪消费背后的底层逻辑
马健文
情绪消费兴起的背后是现代人不断增长和个性化的心理需求。
首先,情绪消费提供了情感寄托。现代社会压力大,尤其是年轻一代往往面临着职业规划、人际关系、经济收入等多方面挑战,压力累积导致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滋生,时常感到孤独和疏离。而情绪消费作为一种即时、便捷的解决方案,提供了一个宣泄渠道和情感寄托。人们选择情绪消费,是对归属感的渴望,也是在寻求情感上的连接与支持。
其次,情绪消费能够起到一定的情绪调节作用。通过购买陪玩、聊天等服务,消费者能够获得放松和舒缓压力的机会,转移或宣泄情绪。此类商品可能不具体存在,却能提供明确的情绪价值,也是人们对抗内耗、精神焦虑的一种方式。
同时,情绪消费也能帮助人们短暂地缓解紧迫的现实压力。当考试焦虑、生活遇挫时,通过购买“考神附体符”“好运喷雾”等商品,或许可以得到一定的安慰和平衡,获得一些积极的心理暗示。
最后,“情绪消费”也是一种社交替代。当代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社交成本上升等因素让部分年轻人疲于社交。而购买虚拟陪伴和情感支持服务成了他们的社交需求替代品。当人们获得积极正向的外界反馈时,能帮助提高当下的自我认同感,更倾向于肯定自身的价值与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国家也存在“情绪消费”的市场趋势。例如,近年美国的年轻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为心理健康服务付费,而日本也较早地出现了以“治愈经济”为代表的情绪消费市场。
面对这一消费现象,我们应采取理性和开放的态度,合理看待人们的心理需求,但也要理性、合法地消费。同时,应进一步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更多人学会用科学、健康的方式表达和调节情绪。此外,市场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是保障“情绪消费”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发挥社会情绪调节作用的必要条件。(作者是广东爱家心理研究所理事长、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注册心理咨询师)
明确情绪消费的性质与合法边界
刘佳琨
情绪消费服务以非物质性的情感交流为核心,通常呈现平台化、个性化和匿名化的特点。但服务提供者的从业资质和道德伦理缺少明确规定,大部分服务提供者没有心理咨询相关资质,专业能力良莠不齐。服务质量和标准不透明,不同类型服务价格差异极大,没有充足信息供消费者进行选择,双方往往仅达成口头服务承诺,给纠纷调解和处理带来困难。一些服务容易涉嫌低俗不良甚至违法违规行为。线下开展的情绪消费服务也给个人隐私、消费者权益甚至人身安全带来风险。
面对情绪消费这一新兴消费现象,要明确其性质与合法边界。提供情绪价值的陪玩、陪聊等是服务业中的一种新形态,在内容安全健康、未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一般不被视为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既应当确保服务内容在约定范围内,遵循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还要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否则可能涉及侵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情绪消费的规范健康发展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有关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明确情绪消费的合法边界及其与心理咨询的界限,设立有效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平台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利用技术手段监管、防范不良、违法内容。从业者应合法合规开展业务,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计费标准。消费者要理性选择服务内容,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了解服务信息,与服务提供方签订明确协议并留存凭证。也要积极在现实生活中与他人建立联系、分享经验、交流情感,更好地满足自身情感需求。(作者是《网络法治蓝皮书》编辑)
主要责任应该由平台承担
盘和林
优化情绪消费市场环境的主要责任应该由平台承担。情绪服务是多场景的,平台是情绪服务场景的缔造者,有保障平台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同时,政府监管机构对于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监管相对缺少经验和灵活性,因此平台监管相比于政府监管更具有针对性。
在监管方式上,首先,平台要明确情绪消费服务的场景、准入门槛和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场景是指平台要对情绪消费的服务内容进行限定,应当符合法律、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而明确准入门槛是指根据不同场景对从业者提出不同要求,例如资质审核,不但可以加强供需互信,还能提高行业门槛,减少“恶性竞争”,为给予从业者合理回报提供基础。此外,明确服务标准要求基于场景对服务过程进行评判。情绪消费中供需双方应该是平等的,此举既能通过反馈改进服务质量,也能为服务中产生的纠纷提供评判依据。
其次,平台要提高情绪服务透明度,包括价格透明和过程透明。其中价格透明是平台对各项情绪服务内容明码标价,让消费者的钱“花的明白”,减少事后纠纷。而过程透明则是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如陪逛街、陪爬山等服务可以开启导航定位,既让双方避免纠纷,又能在突发危险时及时救援。除此之外,较高的透明度还能为政府监管提供依据。
再者,平台要建设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对于新兴的情绪消费产业来说,消费者体验是发展的关键。虽然问题和纠纷在所难免,但若纠纷得不到解决,情绪消费便成了“一锤子买卖”。所以,平台需要积极介入消费售后。主要做法是为供需双方提供投诉渠道,防止服务者利用消费者心理弱点不当牟利,对坑害消费者的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罚,比如踢出平台、下调平台推荐权重等,引导情绪服务提供者走高品质路线。
情绪消费的规范发展离不开平台监管的加持。平台本身就是服务的设计者、提供者,掌握服务过程的相关信息,是解决服务纠纷的第一责任主体。而要让平台承担相应责任有两个比较重要的举措:第一是引导,政府要和平台保持沟通,共同寻找监管情绪消费服务的有效路径,比如,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对服务进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第二是法规,既要厘清情绪消费的合法边界,切实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也要明确平台的主体责任,从而确保情绪消费健康、合法、可持续地发展。(作者是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