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傅信平所作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全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以全省法院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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