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不变,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87,413,360.65元(含税)调整至87,317,000.65元(含税);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0股不变,拟转增股本的数量由77,877,358股调整至77,791,51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股份回购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0股。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58,933,383股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413,360.6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08%;共计转增77,877,3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6,810,741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红利和转增比例。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6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5日和2024年3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5,2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公司以总股本158,933,38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75,200股为基数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58,758,183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317,000.6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06%;共计转增77,791,5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6,724,893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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