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男子小明(化名)在长春乘坐公交车时被诬陷偷拍,其起诉了涉事人员。12月14日,其称一审有了结果。
其提供的部分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通过小红书平台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判决要求的,法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失费2000元。
这场时间跨度为一年的事件终于有了结果。小明称,一审胜诉了,但他却感到身心俱疲,女友也与自己分了手。“以前不太抽烟,出事那几天一天一个盒。”
去年9月18日,一篇标题为《在长春的女孩注意他了》的文章发布在某社交平台上,该用户称自己在公交车上遭到偷拍,引发热议。而那天早上,小明(化名)才下课打算回宿舍,发现朋友将这条帖子转发过来,点开一看,里面晒出的“偷拍者”照片就是自己。
“当时这个帖子已经很火了,点进去后,我就感觉非常愤怒。”小明说。
“漏漏”发文称遭偷拍。图/受访者提供
据截屏图片显示,一名称为“漏漏”、注册性别为女性的用户,在小明不知情情况下拍下其正脸照片,并称“G239公交车上,我有座。此男站着抓扶手本来是背对着我站着的,回头扫视一眼目光定到,我身上,随后换方向正对着我站着乘车,开始把手机立起来正对着我拍。”“明显知道我看见了,依旧明晃晃举着手机,还弯腰假装看窗外故意贴近我,膈应人。我也不怕举起手机,跟他对拍。你不是乐意拍么我今天就给你曝光。”
帖子下方标签为“猥琐男”“恶心”“避雷”“公交”等。
九派新闻注意到,在帖子的评论区中有网友认为不应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将他人曝光,而该作者则回复称“请你相信女生的第六感,并且不要主观已知我没有受到伤害”。
小明告诉九派新闻,出席庭审的被告是一名男性,“他在法庭上一直支支吾吾,只有口头辩驳,没有对证。”
评论区中有人称不应该没有证据曝光他人。图/受访者提供
看到帖子后,小明本来想私信让其删帖道歉,也在评论区中留言澄清。但该用户却直接注销账号,“这让我觉得对方敢做不敢当。一开始可能是误会,但这样一做,性质完全就变了,那就是诬陷。”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小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之后还在社交平台上就此事不断发声,想要求一个理由,“为什么认为他是偷拍者?”
今年2月28日,小明告诉九派新闻记者,这件事给他带来了较大影响。他此前已患有焦虑症,曾需要靠药物控制,如今因此事病情更加严重,担心着他人时常会议论自己。在乘坐公共交通时,他也会将手机摄像头挡上。“其实,不管有没有人议论我,那个人不出来澄清,这件事始终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污点。”
小明起诉了平台,希望找到发帖用户再对此人进行起诉。4月14日,小明称相关平台披露了涉事用户信息,他对该名用户进行了起诉。虽考虑过起诉会耗费大量的时光,但为求一个公平,但他仍然选择这么做。幸好父母一直很支持自己。
小明称,一审有了结果后,如今他状态好了很多,焦虑症也有了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