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5-00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在公司上杭总部、厦门分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监事丘树金先生因公务出差,已审核书面议案,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监事曹三星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5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监事会主席林水清先生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4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902,804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该等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5-00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潜在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股票代码:000408)于2025年1月9日晚间披露了《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公告》。
公司提示,公司正与藏格矿业第一大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第二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潜在收购事项进行商讨,潜在收购事项可能涉及藏格矿业的控制权变更。
公司提醒,本次收购尚需等待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收购协议的正式签署。公司将根据收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5-003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在上杭总部和厦门分部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13票,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景河董事长主持,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高层战略研讨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7召集并召开了为期一天的高层战略研讨会议,本次会议由主任委员陈景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现提交董事会并经审议通过。
在全球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公司进入了全球化发展重要时期,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构建全球竞争力的关键节点,召开公司高层战略研讨会确保企业行稳致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会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研究部署了公司构建全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方向和重要举措,全力推动“绿色高技术超一流国际矿业集团”宏伟目标实现。
一一对内,贯彻落实“提质、控本、增效”工作总方针,大力弘扬紫金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加快破解“日益全球化与局限的国内思维及管理方式之间的主要矛盾”,全力系统解决国际化人才问题,全面建成具有紫金特色先进全球化运营管理体系和ESG治理体系;加快发掘数字信息系统深度赋能作用,提升“业财一体化”水平,建立紫金特色高适配的审计监督体系,保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高压态势,进一步提升紫金低成本、高效益、高技术系列自主比较竞争优势和全球竞争力。
一一对外,坚定全球化发展方向不动摇,把握市场机遇、超前预判风险,探索建立境内外两个战略资源体系,大力提升国内及陆地接壤区域短缺战略性矿产供应能力;以矿业为主导,加大铜、金核心矿种的并购和开发,产量和成本进入全球前列,全力推进锂板块建设,力争成为全球最重要的锂生产商之一;探索建设海外资源冶炼及材料加工基地,配套清洁能源和关联项目投资建设,形成有竞争力的区域产业集群;搭建适配的“紫金系”资本体系,助力紫金全球化跨越增速换挡;全面增强“共同发展”紫金核心文化的融入,让更多的人因紫金的存在而获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陈景河、邹来昌、林泓富、林红英、谢雄辉、吴健辉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等开展2025年度金融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
(一)公司及权属矿山企业商品套保业务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权属冶炼加工企业商品套保业务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权属贸易企业商品套保业务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及权属企业外汇套保业务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备战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七、关于增补吴小敏董事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交所新修订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委任最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经研究,董事会同意增补吴小敏董事为委员。
增补后的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何福龙
委员:孙文德、薄少川、吴小敏、李建、陈景河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5-008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务公司”,公司持有其96%股权)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委托理财金额: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紫金财务公司的投资类理财业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4.65%。
2.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委托理财类型:坚持稳健原则,购买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理财、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资管产品、交易所国债逆回购等为主,产品持有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4.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受托理财单位: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等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
(二)委托方: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委托理财金额: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40%。
2.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委托理财类型:投资产品包括国债及国债逆回购、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不得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股票及其衍生品。
4.委托理财资金来源:紫金财务公司自有资金。
5.受托理财单位:紫金财务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等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理财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实施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委托理财实施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决策及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如后续单笔/累计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达到须予以披露利润标准的,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除此之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职责与权限、基本原则、审批流程、风险防范与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计划财务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方案,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紫金财务公司已制定《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规范,在理财产品的选择范围、职责与权限、基本原则、审批流程、业务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前中后台的风险防范与报告、预警及止损、信息系统及披露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和紫金财务公司均已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坚持稳健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是紫金财务公司日常业务行为,紫金财务公司通过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紫金财务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参与度,提高现金资产收益,实现综合发展。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五、风险提示
委托理财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5-00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健公司”)49%股权,以及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备战矿业”)49%股权。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地矿业”)持有华健公司51%股权,以及备战矿业51%股权。
根据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临2023-083),公司已按股权比例向华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7,350万元,期限2年,年化利率3%;宝地矿业亦已同时按照股权比例和同等条件向华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7,650万元。
华健公司负责察汉乌苏铁矿开发,备战矿业负责备战铁矿开发。为推动上述项目一体化整合开发,备战矿业拟吸收合并华健公司,并承继华健公司债权和债务。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备战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财务资助的对象由华健公司变更为备战矿业,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5月10日
法定代表人:田吉山
注册资本:79,215.686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巩乃斯郭勒村备战矿区
经营范围:铁矿石的开采,铁矿石的加工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备战矿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未经审计)
备战矿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向备战矿业提供过其他财务资助。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借款本金:人民币7,350万元;
(二)借款利率:利率为3%,利息按月计算,季度付息;
(三)期限:2年;
(四)担保措施:备战矿业以其持有的察汉乌苏铁矿采矿权作为资产抵押向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备战矿业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备战矿业的发展,且备战矿业的控股股东宝地矿业按照股权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将满足备战矿业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平合理原则;财务资助对象资信正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7,35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07%,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联营、合营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90.72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4%,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5-00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防范利率汇率风险,公司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外汇风险敞口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确保稳健经营。
(二)套期保值规模
1.冶炼加工类企业和贸易类企业通过套期保值锁定利润,未保值部分实行敞口限额管理。冶炼加工类企业敞口数量不超过所在企业全系统已生成价格总量的一定比例,其中,铜、锌为25%,金、银为50%;贸易类企业原则上套期保值头寸与货物作价敞口数量匹配,如有敞口,上限应不超过授权额度;以上具体敞口数量由公司金融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确定。
2.矿山类企业根据矿产品年度计划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各权属企业的矿产品套期保值最大持仓量为年度计划产量8%(澳大利亚诺顿金田和俄罗斯龙兴按原有授权执行)。
3.对于集团非记账本位币的资产和负债错币种产生的外汇会计敞口及因并购、分红、采购等有明确收付计划的外汇交易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金融委员会依照总外汇敞口动态调整套保规模,外汇衍生品交易持仓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外汇敞口。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类型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公司矿山、冶炼主营品种及供应链业务相关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掉期、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
2.交易场所:
场内交易场所: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等合法境内外交易场所进行场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场外交易对手方:公司拟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因公司在海外有自产黄金、铜等矿产品,为了规避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公司部分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拟在境外开展。公司开展境外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均通过欧美等发达地区交易所、大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信用等风险基本可控。
(五)实施主体
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和下属子公司。
(六)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金融委员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管理。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如下:
(一)市场风险
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二)资金风险
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
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制度流程,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坚持“只做保值不做投机”的基本原则,严格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公司金融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决策。
(二)公司及子公司制定《大宗商品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实施细则》等制度,详尽规定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有效防范交易业务风险。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三)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四)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走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五)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5-00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月27日届满,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4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0,902,804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2%。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8日(编号:临2020-078、079)、2020年11月21日(编号:临2020-081)、2020年12月12日(编号:临2020-084、085)、2020年12月23日(编号:临2020-092)、2020年12月30日(编号:临2020-094)、2021年1月12日(编号:临2021-002)、2021年1月14日(编号:临2021-003、004)、2021年2月2日(编号:临2021-012)、2021年11月16日(编号:临2021-069、070)、2021年12月10日(编号:临2021-077)、2022年1月13日(编号:临2022-001)、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临2022-075)、2023年1月9日(编号:临2023-003、004、005、006)、2023年1月17日(编号:临2023-011)、2023年2月20日(编号:临2023-021、022、025)、2023年4月13日(编号:临2023-044)、2023年11月15日(编号:临2023-090)、2024年1月13日(编号:临2024-004、005、006)、2024年3月15日(编号:临2024-018)、2024年11月18日(编号:临2024-062、063、064、065)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月28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月27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64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首次授予股份数量的34%,即30,902,804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目前总股份的0.12%,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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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激励计划向68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598.06万股,期间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或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公司向4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了其所持有的首次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24.85万股(包括已办理回购注销的4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21.79万股和尚待注销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06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依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4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902,804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该等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安排;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5-00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2025年度金融业务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金融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充分发挥公司金融板块与主业的协同作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同意公司金融板块的下属企业继续开展2025年度金融业务,以获取一定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投资类型及金额
1.证券投资业务
(1)投资范围
境内外股票、固定收益等大类资产及REITs、ETF、基金及信托等金融工具,以及流动性较好的各类金融产品等。
(2)授权额度及期限
授权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股权投资业务
(1)投资范围
股权项目和股权基金。
(2)授权额度及期限
授权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股权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
(四)实施主体
本次投资实施主体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紫金矿业资产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上述实施主体均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为其主营业务,其中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紫金矿业资产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等开展2025年度金融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金融板块的下属企业继续开展金融业务,授权总额度为41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归母净资产3.8%);授权公司金融委员会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对上述金融业务进行管理。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公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交易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以国家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为规范发展依据,坚持审慎投资原则,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遵守大类资产组合配置原则,搭建完整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2.公司及子公司已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及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与业务管理制度,编制各项工作标准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投资工作规则和止损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管理遵循全面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权责匹配原则、一致性原则和适时有效性原则;在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报告和监控及管理体系评价的过程中,注重各环节之间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循环互动,并在内部环境、市场环境、法规环境等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完善,同时运用信息科技手段,保障风险控制有效落地。
4.公司及子公司已配备了专业风控团队,实时监控金融业务风险、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必要缓释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定期对各业务团队风险管理及缓释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跟踪,督促业务人员切实提示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金融板块下属公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充分发挥公司有关牌照、平台资源优势及金融业务板块的投资职能,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开展金融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