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2019年年报遭董监高“反对” 深圳证监局要求重新编制

雷达财经 文丨梁春富 编|长帆

在经历中小股东与董事会利益矛盾、董监高频频离职、辞职后,4月24日,兆新股份发布了2019年年报。此报告一出,随即又引起了资本圈新一轮的热议。

雷达财经查询公告发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兆新股份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兆新股份全部在任董监高均表示不能保证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或无法发表意见。

4月26日,深圳证监局官网发布公告,责令兆新股份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由审计机构对重新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审计,并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依法披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年报。

兆新股份证券部相关人士称:“这件事我也是刚查看深圳证监局官网上的相关公告才得知,接下来的具体消息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在此暂不做具体回应。”

内部控制失效,董监会集体“反对”自家公司年报

兆新股份自2008年A股上市,目前最大股东为自然人陈永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6.26%的股份。

2017年,兆新股份净利润达1.54亿元,成为公司2008年上市后业绩最好一年。

仅过一年后由盈转亏。2018年,兆新股份陈永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后又爆发了公司股权冻结危机,这一年兆新股份亏损2.03亿元,为上市后首次亏损。

2019年,兆新股份营收进一步下滑,亏损额也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1亿元,同比下降28.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亿元,而2018年该数据为-2.01亿元。由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19年中勤万信出具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4月27日起,兆新股份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兆新”。

中勤万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审计报告显示,子公司虹彩新材料、彩联公司2017年12月办理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缺乏商业实质,保理公司支付的融资资金实质上来源于兆新股份。该保理业务系虹彩新材料、彩联公司分别将2924万元、550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融资金额分别为2778万元、522万元。

此外,兆新股份对青海锦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000万元,会计师认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合理性缺乏充分依据。

与此同时,兆新股份还涉多项诉讼,多项对外投资尚未就业绩补偿及投资违约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而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兆新股份向4家非金融机构及1名自然人进行了短期融资,累计借入本金合计7.18亿元,该短期融资事项本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但实际却没有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此外,兆新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钦湖、董事陈实、独立董事王丛、独立董事李长霞、独立董事肖土盛无法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不承担任何个人或连带责任;监事黄浩、蔡利刚、郭茜、财务总监苏正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同意承担任何个人或连带责任;常务副总经理郭健、副总经理汤薇东、副总经理金红英对报告无法发表意见。

深交所下发关注函,监管要求重制年报

兆新股份“财报事件”也引发了深交所的关注,4月24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其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公司杨钦湖、陈实等董监事就不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做出说明,并于2020年4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4月26日,深圳证监局官发布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通过监管发现,兆新股份存在以下问题:兆新董事会、监事会实际上仅对是否披露公司2019年年报形成决议,并未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报,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董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无法审阅年报等作为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理由;兆新法定代表人杨钦湖、财务总监苏正的声明违规。

深圳证监局对兆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并由审计机构对重新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审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对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进行审议,并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依法披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年报。

深圳证监局表示,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决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纪律和市场秩序。

雷达财经致电兆新股份,试图了解公司财报是否会重新编制?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士称:“这件事我也是刚查看深圳证监局官网上的相关公告才得知,接下来的具体消息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在此暂不做具体回应。”

注:本文是雷达财经(ID:leidacj)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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