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收购野生画眉鸟,绵阳7人被判刑

嫌疑人指认捕猎工具。 平武县公安局提供

12月18日电,记者18日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公安局获悉,平武县7人非法猎捕、收购野生画眉鸟,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画眉鸟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也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画眉鸟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嫌疑人指认捕猎工具。 平武县公安局提供 摄

嫌疑人指认捕猎工具。 平武县公安局提供

据介绍,今年10月,平武县公安局森警大队与网安大队、情报大队在信息研判过程中,发现平武县响岩镇村民陈某某涉嫌从事猎捕、贩卖野生画眉鸟犯罪活动。平武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于10月22日在陈某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现场查获捕猎工具1套、逗鸟播放器1个、画眉鸟12只等。经审讯,嫌疑人陈某某如实交代了近一年来在平武县内收购非法猎捕野生画眉鸟的7个“上家”。

随后,专案组连夜对涉案的7名“上家”分别进行全面的信息分析研判。10月23日,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分成7个小组对7名“上家”进行摸排,同时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梁某某、张某某、梁某、张某甲、张某乙、赵某某、杜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查获画眉鸟15只、捕鸟网7套、逗鸟播放器6个等。经审讯,7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猎捕、收购野生画眉鸟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近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对梁某某、张某某、梁某、张某甲、张某乙、赵某某、杜某某等被告人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另案处理)。

12月16日,平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批系列案,并作出一审判决,7名被告人非法猎捕或收购画眉鸟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生活中常见的麻雀、喜鹊、青蛙、野鸡、蝙蝠、刺猬和各种蛇类等野生动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违法捕捉可能构成犯罪。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