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安徽发布2021年风、光开发建设方案,新增风光建设规模超6GW

近日,天津市和安徽省分别发布了2021年风、光开发建设方案,对2021年和2022年的风光建设工作作出了部署。

天津市公布的文件显示,天津市委组织各区开展了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完成后,天津市委就各区所报项目是否占压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蓄滞洪区以及是否满足接网消纳分别征求了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电力公司意见,并委托专家对本批项目进行了评审。

经过各区组织申报、申报材料核查、电网消纳分析、专家论证审核等程序,现将纳入2021-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公示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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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显示,鼓励有意愿并网的项目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

《通知》指出,除存量项目外,本次安徽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600万千瓦,分两次进行竞争性配置。

《通知》指出,要加快存量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存量项目应按照承诺时限建成并网,未按时完成并网和全容量并网的,将收回未使用的保障性并网规模,并对投资主体实施相应惩戒。

《通知》指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接入。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做好备案、电网接入等管理工作。2021年户用光伏发电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度电补贴标准0.03元。

此外,安徽同时发布了《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2021年用于进行竞争性配置的并网规模为400万千瓦,第一次竞争性配置150万千瓦,第二次竞争性配置250万千瓦。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包括,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2022年前并网发电,2023年6月底全容量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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