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张书华——在法槌起落间书写无悔人生

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宁陵县人民法院石桥法庭庭长张书华工作至今已近20年。2019年至今,他审理案件13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涉诉信访情况发生。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张书华刻谨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并始终秉持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初心。

近年来,在石桥法庭案件量显著增加的情况下,张书华平均每天要开二三个庭。面对大量复杂案件,他“勇”字当头,迎难而上,公正司法,连年办案数、结案数均居全院前列。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尽快审结案件,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启“互联网+”诉讼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书华经常一边办案,一边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每审结一起案件,他都会总结提高,积累了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

2022年5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栗某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分歧很大。张书华在主持调解过程中,准确适用法律,力求理由与事实、事实与证据、证据与法律一致。经过艰苦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清正廉洁,在严于律己中秉持忠诚奉公的守望

在进入石桥法院工作的20多年时间里,张书华始终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作为法官,他勇于担当,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人民群众处理好一件件民事纠纷,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作为法庭庭长,他积极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建和审判不断向乡村扎根。

“群众利益无小事”,张书华一直把群众关切、百姓利益放在心里。

在2019年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该案办理过程中,张书华多次到诉争的原告及被告子女家中,充分了解原被告所争事实,并向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经过他多次耐心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协议,子女间认识到自己的赡养责任,并化解了纠纷,促进了和谐。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张书华不论是审理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的案子,还是调解邻里纷争,他经常会受到来自亲情的挑战、友情的干扰、金钱的诱惑。在人情面前,他认法不认情,在金钱面前,他认理不认钱。他把公正司法记在心间,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公正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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