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主要带来了一份提案是有关如何促进香港与河南法律服务业的交流,特别是能够利用香港法律服务业来协助我们河南自贸区的打造”河南省政协委员、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副会长刘洋说。
河南自贸区肩负着国家制度实验和河南创新发展的双重使命,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助力中原更加出彩的关键所在。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享有独特优势,其普通法法律体系和司法独立一直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支持把香港建设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中心,同时也大力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河南与香港法律服务业交流,建立常态化的互动机制,用足用好香港法律服务业优势,做大做强河南自身法律服务品牌,助力优化河南自贸区营商环境,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三区一群”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刘洋建议加强豫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交流,为两地律师联手服务提供平台。“积极鼓励香港律师事务所到河南自贸区设立代表机构,逐步推动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河南自贸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联合经营,在各自执业范围内以分工协作方式开展业务合作。研究允许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聘用内地执业律师或香港执业律师,推动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律师事务所以协议方式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大力推进豫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发展,打造与自贸区产业发展高度吻合的律师服务团队。”
在加强豫港法律专业团体和行业组织的合作交流方面,刘洋还建议,河南郑州可以举办香港法律服务论坛,聚焦河南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讨论加强自贸区营商环境的法律因素,探讨河南企业在进行商贸投资和发展海外市场时,建立完善跨境业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不同问题,同时可以起到向香港和世界宣传河南的作用。(闫绘 邓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