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玉林晚报】;
2021年11月14日清晨,男子高某胸部中刀,死在玉林市玉州区中鼎公园假日小区2号公馆王某的家里。3月28日上午,女子王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在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年轻男子在已婚少妇的家里自杀
1994年出生的王某中专毕业,从事美容行业工作。两年多前,王某与丈夫分居,至今未办理离婚手续,三个孩子跟随丈夫生活。2020年初,王某与1996年出生的男子高某相识,之后同居在她购买的中鼎公园假日小区2号公馆的房子里。
据王某回忆,去年11月13日中午,她和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当晚,她跟朋友去酒吧玩到次日凌晨5时许。其间,高某给她打电话,她始终没有接听。回家途中,她一直在跟异性朋友小飞(化名)发微信聊天。
回到家后,高某怀疑王某回家前是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两人发生争吵。高某还抢过王某的手机,发微信给小飞试探两人的关系。约半个小时后,高某认定王某已和小飞发生过性关系,提出分手并索要分手费。高某在微信上收了王某转的2388元后,将她拉黑。
高某走到客厅门口处,背对王某蹲了下来,然后站起来转身朝王某走去。王某迎上去,两人面对面抱在一起。高某渐渐瘫软,仰面倒在地上,此时,王某才看到,高某的右侧胸口插着一把没有刀柄的刀。 王某把刀拔出来,拍打高某的脸、掐他的人中。 之后,王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接线员让其用手紧按伤口。
来源: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