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药物肝损伤?何首乌表示很委屈
随着养生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也开始有一些人对养生药物、保健品的原料等产生质疑。其中,最常听到的应该是“是药三分毒”之类的说法。就拿中药里面备受争议的何首乌来说,由于“何首乌致药物肝损伤”相关的报道时不时被报道,导致一些人认为,“服用的药物或保健品中只要含有何首乌,就一定会中毒”。
其实,关于这一论调,国家相关法规早有做出明示,相关领域的专家也对此类观点进行过驳斥。
何首乌有什么用?
何首乌是一味知名度较高的中药,可以用来治疗多种疾病,还有补气养血、乌须发、强筋骨的功效。据《本草汇言》记载:“生用气寒,性敛,有毒;制熟气温,无毒。”
何首乌有生熟两种,生何首乌,是没有经过蒸煮,而是将何首乌清洗、切片、晒干,以作药用,有解毒、消痈、润肠通便的作用。熟何首乌又称为制何首乌,2015版中国药典显示,制何首乌的制法为:取何首乌片或块,照炖法(通则0213)用黑豆汁拌匀,置非铁质的适宜容器内,炖至汁液吸尽;或照蒸法(通则0213),清蒸或用黑豆汁拌匀后蒸,蒸至内外均呈棕褐色,或晒至半干,切片,干燥。每100kg何首乌片(块),用黑豆10kg。黑豆汁制法 取黑豆10kg,加水适量,煮约4小时,熬汁约15kg,豆渣再加水煮约3小时,熬汁约10kg,合并得黑豆汁约25kg。
何首乌的功效有十几种,最主要的四种有:补肾益精,气血亏虚,舒肝养神,乌发固发。它的使用范围很广,是中医里经常使用、不可缺少的良药。
何首乌的药用价值和保健价值,直到今天依然很明显,并且在现代医学技术的优化下,何首乌的制作和使用也更加安全。
国家食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功能声称应当具有充足的科学依据和判定标准。原则上,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应经人体食用验证。根据科学共识、科学依据充足程度和人体食用验证情况,在功能声称用语中增加描述性的限制性用语,科学引导消费。
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申报功能为27项。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网站显示,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就包含“生何首乌”和“制何首乌”。
目前市面上使用何首乌作为原料的保健品、食品、饮品也不在少数,例如同仁堂的何首乌茶、吉林敖东药业的制何首乌茶、寿春堂大自然茶、诺瑞特牌当归芦荟胶囊、无限极男仕口服液、绿瘦牌奥赛青胶囊等保健品中,都含有何首乌成分。含有何首乌的保健品当中,增强免疫力、抗疲劳等保健功效也得到国家承认。
同仁堂制何首乌茶
吉林敖东药业的制何首乌茶
诺瑞特牌当归芦荟胶囊原料中使用了生何首乌
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华中医药学会亚健康分会委员施仁潮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何首乌制作应用得法就是一味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的良药,但在使用上必须严格遵守医嘱。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保健类产品的时候,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标志位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
我国对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的流程十分严格,申请企业除提供安全性论证报告、保健功能论证报告、生产工艺研究报告、产品技术要求研究报告等各种文件外,产品安全性评价试验还要至少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28天经口毒性试验。产品研发、配方、公益、安全性和保健功能、标签说明书、销售样品等均符合要求,并进行行政审查和信息公示后,才能批准注册。
该如何科学理解“何首乌的毒性”?
由于何首乌本身比较特殊,国家相关法规对其用量、服用方法也作出了一些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137号)中明确显示:
一、保健食品中生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1.5g,制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3.0g,此前批准超过此用量的产品,下调至此规定用量。
二、2014年9月1日后生产的含何首乌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中不适宜人群增加“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注意事项增加“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对于一些不了解实际情况的“外行”所说的“服用何首乌一定会中毒”的观点,也受到了医学专家及学者的驳斥。
中国食品毒理学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营养和食品安全专家陈君石院士,香料和食品风味化学专家、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孙宝国院士均在不同场合提出“离开剂量谈危害就是耍流氓”、“消费者缺乏“剂量决定毒性”的科学认识”的观点,意思就是,是否产生毒性要看该种物质的剂量,一个物质是否有毒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直接取决于摄入量。
国家食药监总局文件中提到的是“不宜长期超量服用”,而非“长期服用”。科学研究表明,何首乌按照国家规定用量长期服用是不会产生毒性的。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企业并未在标签中注明具体含量,则是因为,国家并未强制要求注明原料的具体含量,这些产品的何首乌成分添加量本身较少,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大含量。
(责任编辑:吴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