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糗百神器APP侵权,糗事百科运营商起诉百度索赔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认为“糗百神器”APP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糗百”字样,侵犯了“糗事百科”运营商友际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友际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后者将提供“糗百神器”APP下载链接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155万余元。今日(1月19日)下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原告:百度平台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亦构成侵权

友际公司起诉称,原告从2005年开始运营“糗事百科”产品,至今已经有14年的历史。“糗事百科”产品从开始运营之际就简称“糗百”,是国内首个专注于原创搞笑内容的UGC社区,在互联网用户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截至2018年4月,“糗百”累计用户已突破4亿,APP日活跃用户已近百万,网页日独立访客超200万,在APP Store总榜排名45,图书类免费榜排名第一。

原告称,被告作为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其经营的“百度手机助手”APP及网页端是国内知名的手机资源平台,为用户提供APP应用下载等网络服务。近期,原告发现在“百度手机助手”搜索框中输入“糗百神器”关键词,搜索结果出现“糗百神器”手机APP下载安装页面,显示“糗百神器”下载安装量已高达14万次,并介绍:“糗百神器”是“一款消除烦恼,让人开心打发无聊时间的绝佳应用!在这里您可以发现校园、办公室、家庭中正在发生的形形色色的搞笑糗事。收集大量笑话,带给您每天的快乐心情,想要滚滚而来的欢笑声,就试试它!用心打造最大最全的网络笑料,希望笑话大全能给您带来轻松快乐的心情!”原告认为,上述介绍内容跟其开发经营的“糗事百科”APP基本相同。

原告表示自己已注册“糗百”商标,并核准使用,权限至2022年年底。被告“百度手机助手”中的“糗百神器”手机APP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糗百”字样作为其APP名称,严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外,“糗百”字样已与原告经营的“糗事百科”网站及APP等服务形成了唯一稳定的联系。“糗百神器”APP恶意攀附,实施混淆行为,严重侵害原告经营网站简称等合法权利,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发了律师函后,被告仍没有采取主动联系和断开链接等手段,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主观恶意明显,遂起诉要求被告停止提供“糗百神器”下载链接,并向原告披露该款APP开发者详细信息,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55万余元并消除影响。

百度:系第三方开发者上传,平台已履行合理注意义务

今日14时许,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各有两名代理人出席。关于要求百度披露“糗百神器”经营者详细信息这一项,原告解释称,因公开平台没有披露上述信息,导致原告无法对涉嫌侵权的APP开发者进行定位以及追诉,因此起诉要求百度披露。

庭审中,百度代理人答辩表示,其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百度手机助手”是“应用商店”,涉嫌侵权APP应用是第三方开发者上传,百度不参与修改、编辑和整理,不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百度公司系网络服务平台的提供者,已依法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不承担任何过错和任何侵权责任。

此外,被告还补充道,首先,百度服务之初与开发者签署协议,公示了免责声明,尽到了风险提示和说明;其次,涉嫌侵权APP开发者进行了实名认证,百度公司依法履行注册用户后台审查义务;第三,百度提供畅通投诉渠道;第四,侵权行为发生后,原告投诉过三次,百度对于本案中争议的侵权链接均作了删除处理,“然而原告仍然起诉”。因此,被告要求法院驳回起诉。

在法庭询问环节,原告表示,直到庭审前交换证据时,其才拿到涉案APP经营人的登记信息,显示对方名叫“小纯洁”。原告认为,该名称不属于“实名认证信息”,此外,登记信息中也没有注册人的身份证、地址等,原告据此无法定位到侵权主体,无法追究对方侵权责任。因此,原告认为百度没有尽到信息披露的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我们甚至认为这个APP可能就是百度开发的。”

对此,被告代理人解释称,平台认为注册用户的邮箱、手机号、身份证号都属于实名认证信息,只要提供任何一项都被认为是进行了“实名认证”。

关于用户“小纯洁”,后台的确没有其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原告要求像银行那样实名,实际是做不到的,也没有相应法律要求这么做。”并表示涉案应用已下架,否认百度和“糗百神器”的开发者有关。该案未当庭宣判。

下午庭审中,第十四届新京报小记者训练营的30余名小记者参与旁听,庭后和法官进行了采访互动。

小记者和法官互动。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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