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亚洲流行音乐天王周杰伦第15张专辑《最伟大的作品》,在无数歌迷的千呼万唤之下终于问世,其中专辑同名先行曲MV上线,便受到了外界一致好评和认可,称赞其曲风复杂多变,融合多种主流艺术,给歌迷带来了前所未有过的视听盛宴。
不可否认的是,周杰伦在音乐领域的造诣确实无人能及,但是有句老话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不管是周杰伦也好, 还是周杰伦发行的这张新专辑,或多或少是存在瑕疵的,也就是不完美。
比如知名科技大V皮皮推在微博上指出,周杰伦新专辑的名字违反了广告法,因为《最伟大的作品》里头含有极限词“最”,这是坚决不允许出现的。
而我们都知道,广告法是基于商用为前提的法律法规,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和商品包装等。只要有商家使用了极限用语,一经发现将会予以扣分并进行罚款,最低20万元罚款起步,最高可至100万元罚款。
如果说周杰伦这张新专辑不涉及到商用牟利的话,用一下极限词倒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可问题在于他发新专辑肯定是要挣钱的,这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事。而像他这样的顶流歌手,单单就卖音乐版权就能够赚得盆满钵满,那么在新歌取名当中使用极限词,很容易被认定是夸大宣传。
然而有趣的是,周杰伦在自己新歌上线后,他就通过媒体对外解释自己为什么要给新专辑取名《最伟大的作品》,他的原话是这样说的——“不管怎样,这作品有郎朗 、Ray这些厉害的音乐人加入,还有歌词提到的这些伟大的艺术家,对我来说,它就是最伟大的作品!”
当然,一码归一码,周杰伦写歌的确很厉害,但他的法律意识稍微有些淡薄,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他,要怪也就只能怪他的团队没有好好审核把关。
可是有不少歌迷并不以为然,认为周杰伦新歌能够在内地上线,也就充分说明了是有经过严格审核的,否则这些跟他合作的音乐平台都会吃不了兜着走,相信没有人会愿意去做知法犯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