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年妇女追星骗局为何层出不穷?听专业人士解读假靳东事件

近日,江西一位六旬老太在抖音追星追到了“假靳东”一事引发网络热议。据新闻报道,这位老太自称在抖音上结识了靳东,除了因为思念他瘦了十几斤,还在他的召唤下去长春找他,想要和他一起生活。

10月13日,靳东工作室针对此事发布声明,一语惊醒中老年追星族们——那些顶着明星头像、会发问候视频的账号背后不一定是本人!

如果梳理一下网上相关报道,就不难发现,“中老年妇女追星”事件引发的网络争议从来都不鲜见。只是这次假靳东的出现,将这一事件推上了风口浪尖。有人指出,这样的事情只是冰山一角。不少短视频平台上,“假靳东”们真的不少。有些假冒者甚至做起了直播带货,向粉丝兜售各类产品。

针对类似现象法律人士作何评论?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现象

“假靳东”们行骗已成规模

既有行骗网络,又有不小规模——这似乎是“假靳东事件”让网友们渐渐正视的一个真相。

在事件引发热议之后,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在抖音平台搜索“靳东”二字,已经找不到结果。但如果是输入“东东”、“东弟弟”等字眼,就会发现打擦边球的账号依然不少。这些账号都顶着靳东的头像,内容都是用靳东的照片或对视频进行二次配音。除了视频品质拙劣外,配音甚至还有口音。但即使如此也有不少粉丝关注。

这些假帐号内容拙劣到何种程度?稍加注意不难发现,它们采用的话术都大致相同:“假靳东”以“小东”或“弟弟”自称,开场白的配音则基本上为“我的亲姐姐”或“姐姐,我想你了”,从心理上拉近了跟“姐姐们”的距离后,便开始诱导她们“点亮爱心与加号”、“与弟弟合拍”,从而实现涨粉、引流的目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随机点开了几个假账号,它们的粉丝数量其实并不算大,仅仅几千到数万不等。但可以推测的是,这些数量不算庞大的粉丝,就是骗局的精准投放对象。这些拙劣的招数显然瞒不过年轻人的眼睛,但对一些在现实生活中情感诉求未得到满足的女性来说,的确存在着中招的风险。不少大龄女性粉丝满怀期待的在账号里回应“弟弟”的招呼,丝毫不掩饰内心的喜悦,同样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骗局。

“假靳东”们最直接的诈骗手段大概是直播带货。直播间里,记者注意到有顶着靳东头像的账号声称,“弟弟今天没拍戏,开直播跟姐姐聊天”,“找了几款代言的茶,出厂价送给姐姐”。点开链接就可以看见,宣传页上打着“东弟推荐”的字样,售价也从49.9元到249.5元不等。播主不断提醒,这是“从厂商拿来的最低价,一定要抓住机会”。令人惊诧的是,尽管并无真人画面带货,一些网友还是下单了。

解读

冒用明星肖像构成民事侵权

江西这位六旬老太的遭遇经过社交媒体发酵,也让更多网友参与到讨论中来。靳东本人及其团队也关注到此事。

13日上午,靳东工作室发表声明,称靳东截至目前从未在任何短视频平台开设账号,平台中头像为靳东照片的一系列账号均非本人账号。工作室表示,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后续事宜,目前取证完毕,将通过法律途径追求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面对自己肖像被冒用的尴尬,靳东方面到底可以如何追责?据重庆一位执业律师王先生介绍,可以从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找到依据,“这部法律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明星和普通人一样有肖像权,受到法律保护。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王律师认为,使用明星头像和名字误导他人以为是明星本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倘若因此盈利达到一定数额,甚至会具备诈骗性质,涉嫌触犯《刑法》,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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