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道德模范王云波、刘民香事迹简介

12月2日上午,全省道德模范表彰会在济南召开,隆重表彰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的决定》,决定授予60名同志全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烟台市4人当选全省道德模范,7人获评提名奖。

烟台市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事迹简介

  见义勇为模范

  王云波、刘民香 莱阳市谭格庄镇胡家堡村村民

王云波,男,1951年9月出生,刘民香,女,1955年12月出生,两人都是谭格庄镇胡家堡村村民。2018年1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刘民香和老伴王云波在谭格庄镇政府门口等车回家时,发现从镇政府大院冲出一个骑电动三轮车的青年,车还没停稳,小伙儿便朝站在旁边的妇女动手打骂起来。面对此场面,围观群众都无人敢出面制止。这时,老两口挺身而出,上前去劝阻正在施暴的小伙子。在劝阻过程中,小伙依然没有停止施暴,老两口立即护住被打的妇女。就在此时,打人小伙儿竟一拳将刘民香打倒在地,又一拳打在王云波眼上,王云波顿时血流如注。此时,围观群众上前将施暴的青年控制住,并将王云波和刘民香送往医院。老两口儿虽无生命危险,但是王云波由于眼睛受伤过重,眼球被摘除。王云波虽然失去了一只眼睛,但谈及此事,他说:“并不后悔,在群众危难时就应该挺身而出。”

王云波夫妇合影1

王云波、刘民香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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