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y Howard Jacobson, Jonathan Cape, March 2022, 288pp霍华德·雅各布森(Howard Jacobson)出版第一部小说时已年近四十,打那以后一直在奋力追赶。他在八十大寿之年出版了回忆录《妈宝》(Mother's Boy: A Writer's Beginnings),这也是他的第二十三本书。进入这个世纪后,他从六十岁到八十岁这二十年间,平均每两年出版一部小说。2010年《芬克勒问题》赢得布克奖,他一生抱负得以实现,雅各布森从此获得了他一直渴望的权威认可的盖印,但他没有躺在功劳簿上。
从那时起,他开始涉足元小说(2012年的《动物园时间》)、反乌托邦(2014年的《J》)、莎士比亚(2016年的《我叫夏洛克》)、政治讽刺(2017年的《脓包》)和一段迷人的黄昏恋情(2019年的《活出自我》)。虽然这种姗姗来迟的高产不可避免地良莠不齐(2006年的《卡洛基之夜》那么棒,讽刺特朗普的《脓包》则显得多余),但这一系列作品巩固了他作为同辈中杰出的英国犹太作家的声誉,当然也是英国犹太小说的杰出创作者。这一系列作品还证明了他的毅力,这种毅力使他度过了成年后的前二十年——无路出版、寂寂无名、在各地都发现自己无处容身——但也发现自己仍然渴求,仍然相信写作是通向自由之路。
《妈宝》就是关于这种毅力的故事,与其说是坚忍,不如说是存在的必需。就像雅各布森获得布克奖不久在“孤岛唱片”节目中对柯丝蒂·扬说的:“我无法想象,如果我没能成为一名作家是什么样的生活。”或者换一种说法,就像雅各布森在《动物园时间》中借盖伊·阿贝尔曼这个作为他的另一个自我的角色所言:“写作的冲动是一种改写你童年处境的冲动。”在雅各布森的小说与非虚构作品中,在报纸专栏和采访中,他都广泛地借鉴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时的经历,从某种意义上说,《妈宝》是他一生作品的总汇,也是关于他如何起步的叙述: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也是一个起源故事。
雅各布森的拥趸对书中的大部分素材都已经很熟悉:1940、50年代在曼彻斯特北部的成长经历,局外人的感受,与犹太性的矛盾关系,在乒乓球中的逃避,在剑桥大学师从F. R. 利维斯的岁月,前往悉尼讲授英国文学的转变,以及随后在不快中回到英国,在伍尔弗汉普顿理工学院找到另一份教职的经历——这是他甘苦交织的处女作《后来居上》(1983年)的背景。但如今雅各布森写作的制高点已经不同以往,他的人设似乎比以前的各个化身更加心胸开放,也不再充满自我批评与伤害——而且同样有趣。
我们从他的母亲开始——还有别的可能吗?在前言中我们得知,雅各布森的母亲在他写作这本回忆录时去世,享年九十七岁。与旧世界的最后联系被切断了,尽管能够通过写作来修复或者改写那些联系。“由于我在她仍然在世的时候就开始……写下这些回忆,我将在整本书中使她似乎仍然在世。不管怎样,你在回忆过去的时候,时态并不重要。”
我们会读到不少关于雅各布森的亲戚的幽默描述,他的曾祖母说意第绪语(她那种“外国样子令我害怕”),他不羁的祖母和暴躁的祖父(那些“大声吐出的痰和为老不尊的行为”),以及深深浸透着恐怖的东欧背景。“仅仅是‘俄罗斯’这个词就足以让人联想到一个迷信的、反犹的、养猪的农夫生活的散发着恶臭的村庄。”与他过去的作品一样,雅各布森对那段迫害历史极为严肃,但又对那种针对受害者的崇拜怀有质疑——这是一种贯穿他所有作品的紧张关系。他的父母对他说:“我们如今是英国人了,要心存感激,做你的功课。”作者回忆当年他和朋友们如何“自由地互相讥嘲,针对我们父母以及我们自己对反犹主义的过度敏感,还发明了整个仇视犹太人和憎恨犹太人的神话,用来解释每一种病痛和挫折”。他觉得曼彻斯特在1950年代“比起现在来说,是能让一个犹太人更轻松地成长的时代”。许多人会不同意他的观点,尽管他的理由带有他典型的大胆风趣。“我可不记得有人指责我们做过奴隶贩子。”
雅各布森是一个害羞、笨手笨脚、不爱运动的男孩,容易晕车,也喜欢囤积书籍。他的父亲麦克斯为人务实又气势逼人(他曾经对奥斯瓦尔德·莫斯利挥拳相向),而且还是个表演者:这点表现在他在市场里摆摊,兜售“来路不明的货色”,后来又成为了一个魔术师。雅各布森在《威猛沃尔泽》(1999年)中出色地描绘了他的虚构形象,在这本书里我们能够进一步了解到当时这位新人作家所经历过的耻辱的细节,例如在奥斯威斯特利以及加斯顿的市场上帮家里人推销烛芯床罩或者其他分类杂货。作者对麦克斯的鬼魂说:“你的格调很低,你的开价更低,而承受所有抨击的正直人物……是我。”直到如今,他才意识到他并非唯一的受害者。那个鬼魂反问:“你觉得我在那一半时间里不讨厌它吗?”
雅各布森可能为麦克斯感到“羞耻”,但他也逐渐喜欢上了那个想法,让一位著名小说家有一个变戏法的父亲(“自豪和羞耻并不总是互不相容”)。他写到麦克斯在被用作创作“材料”时表现出的良好的幽默感时的笔触颇为动情,并将他父亲嘴里那种快乐的杂烩意第绪语归功于他以前对文字游戏的热爱(“他会说多种语言——只是按他自己的方式”)。但是,是雅各布森的母亲——一个受挫的自学者——将这个男孩引入了诗歌的世界。
大学生涯被证明是一种激励,同时也是一种失望。F. R. 利维斯带来了启示,但又落后于时代,而雅各布森的羞怯,虽然在他青少年时代后期逐渐被洗去,但如今又咆哮着卷土重来。“我无欢无喜,读完剑桥。”他念书时成绩很差。毕业后他与来自曼彻斯特的女友、发型师芭芭拉结婚,并努力寻找一个学术性的职位。“我进入剑桥时是受迫害的犹太人身份。我离开剑桥时是受迫害的利维斯派。”此时向他招手的是澳大利亚。
从这里开始,《妈宝》叙事加快了步伐。雅各布森发现他在讲课和无忧无虑地交友方面很有天赋(“我忘了要做个犹太人”)。他喝酒、开派对,建立了一些维持多年的友谊。他对待妻子表现不佳(“我忘了要做个好丈夫”)。发生过一些外遇,其中还包括与他的本科学生。作者很明智地走出了二十年前的那个自己,当年他曾经(在《星期日泰晤士报》上)声称“当我们一起睡过后,就能够成为更好的师生”。如今书中表达的是更多的遗憾:“芭芭拉,我实在对不起。”
这对夫妇回到英国后还会铸成更深一步的遗憾,他们先后住在曼彻斯特、伦敦与剑桥。“在这三个地方,都遇上了最糟糕的时代。”雅各布森现在满脑子都想成为一名小说家(“我想的是小说,呼吸着小说”),但显然并未做出什么努力来实现这一目标(“小说本身就是一篇无关紧要的文字”),从而陷入了绝望,他还要在市场里摆摊卖手袋来补贴他在剑桥兼职教书的收入(书里有一段精彩的对话,人们被他的曼城口音所误导,以为他卖的是“骗子”humbug而不是手袋handbag)。他们有了一个儿子,但这位将来的小说家却没什么做父亲的能力。这段婚姻崩溃了。有一天,雅各布森把孩子送去幼儿园后,回到了澳大利亚。
如果说《妈宝》前三分之二的篇幅是关于一个作家的养成,那么后三分之一则更多地集中在他遭遇的失败上。在墨尔本,“我近乎写了一部小说”;再次回到英国后的他,在伍尔弗汉普顿找到一个教职,搬进了一间破烂公寓后开始工作。“我租了一间牢房,在里面赎罪,这其中最过分的是我自己的倾向,我住的一切地方都会变成赎罪的牢房。”这段日子虽然罪孽累累,但并没有什么作品成型。雅各布森动荡的第二次婚姻使他奔走于伍尔弗汉普顿和康沃尔郡的博卡斯尔之间,他的妻子罗丝在那里开了一家销售艺术品的商店。与大学的距离赋予雅各布森空间来讽刺它。他的顿悟时刻是意识到要写“一部没有校园的校园小说”。一本书就此成型。罗丝喜欢它的最后两页。其余的不得不抛弃。然后,第二个顿悟出现了,从那时至今他也一直与其对望凝视:他要把主人公写成犹太人。一位小说家就此诞生。
在雅各布森的母亲去世前不久,他曾对她说:“如果说是犹太身份阻碍了我,那么也是犹太身份让我前进。”对雅各布森来说“作为犹太人”(《后来居上》中反复出现的玩笑话)意味着很多东西。就此次而言,它似乎是类似于某种自我接受——尽管其中充斥着内涵丰富的模棱两可。与此密切相关的还有其自我投射一面,这是雅各布森的犹太性的另一方面关键。正如大卫·布劳纳(David Brauner)在其文思敏锐的专著《霍华德·雅各布森》(2020年)中评论的那样,雅各布森的写作“总有一种表演的元素”。这都是悲喜剧的一部分。真真假假。虽然这种方式能够使我们与这位回忆录作者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希望能读到更多关于霍华德作为缺席的父亲、嫉妒的兄长,甚至是直触灵魂的抑郁症患者的情况——但这正是《妈宝》好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