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公寓租金贷为何还在“坑”人

成都大学毕业生张洁,通过“蛋壳公寓”租房时,原本说好短租两个月,租金1030元/月,最后却在中介人员的“引导”下,签下了一份借款12360元网贷的合同,租期1年,如今陷入维权难境地。据红星新闻报道,有多位大学毕业生有类似的经历。

这些毕业生生缺乏社会经验,面对蛋壳公寓中介人员的口头说词,加之“首月立减”“免押金优惠活动”等诱导,最终踏入“租金贷”陷阱。等发现不对后,中介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称“已离职”而撒手不管。而蛋壳公寓要么将责任归咎于员工个人,要么认为毕业生们拿不出正式证据,以“按合同办事”作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面对蛋壳公寓及其员工的娴熟操作,毕业生们难以招架。

实际上,变传统的“租客付租金租房”为“租客借网贷——分期还贷租房”,已是长租公寓企业普遍的套路。背后无非一个“利”字作祟。租客一次性向长租公寓企业指定的金融公司或贷款公司贷款一年房租,这些公司随即将租客的贷款全部打给长租公寓企业,然后由租客逐月偿还,同时还要支付一笔不菲的“服务费”。这意味着,长租公寓企业可以先期套取一大笔房租,形成巨大的沉淀资金,转而投入到其他利息和回报更高的领域。这是长租公寓企业热衷向推销“租金贷”的原因所在。

当然,他们也知道这么做,是损害租客知情权及其他权益的,甚至涉嫌违法。为了给自身行为披上合理化外衣,让租客因门槛高、难度大而放弃维权,长租公寓企业想出了种种招数:比如利用信息不对称,设计出针对性的诱导性话术;在租客签合同时,想方设法不让租客看清摸透条款内容;利用种种“优惠”,诱惑租客;随意作出口头承诺稳住租客,但就是不留下书面证据……

这些乱象,加重了租客负担,让本就收入不高的租客,除了每月支付房租外还要承担利息。而长租公寓企业一旦在“租金贷”资金投资上不利,会造成资金链断裂,甚至因此而倒闭。房东也会因收不到房租与租客发生纠纷,形成连锁反应。这些危害,绝不是长租公寓企业个别工作人员能负责的。

去年12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要求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的租赁企业加强监管,严格管控“租金贷”业务,要求“租金贷”收入占比不能超过租赁企业租金收入的30%,超过比例的应当于2022年底前调整到位。然而,经历专项整治之后的长租公寓企业,“租金贷”乱象仍时有发生。

就此,除了租客要擦亮眼睛,在与长租公寓企业签订合同时不轻信口头承诺、对合同条款认真查看外,相关部门也要对长租公寓企业“租金贷”加强常态化监管,如建立每月长租公寓企业“租金贷”信息汇总机制、对逾越30%红线的长租公寓企业予以罚款、停业等严惩,如此方能确保广大求租者权益,避免“租金贷”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进一步扩散。

尤其是,眼下众多大学毕业生进入求职季或走上实习、工作岗位,他们的租房需求较大。保护刚走出大学的他们不被长租公寓企业“坑”,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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