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700元办卡并购买私教课,
原以为可以科学健身,
但在四川成都上大学的小周却称,
自己被教练练成了大腿损伤。
1
女生健身后称疼痛
教练:正常肌肉酸痛
小周今年22岁,在成都上大学,因为有健身的想法,今年3月26日,在网络上检索后她决定去IFS楼上的一家名为“舒适堡”的健身房看一下。
“在那里做了体质测试,私教说我存在亚健康、身体不协调等问题。”小周说,冯姓私教多次称健身后问题会改变,“在她引导下,我花1100元办了健身卡,又花3600元购买了12节私教课。”
△舒适堡健身房在IFS 6楼的门店
4月23日,小周去上第五节私教课。她表示,那天按照冯姓私教的要求做完5组马步蹲后,她被要求做大腿内收肌的拉伸,“坐上器械,努力并拢腿,需要克服器械另一边的加重。”
按照小周的说法:教练直接将重量加到“45”,“我试了一下,和教练说‘不行’,教练下调了重量。”总共要做三组,“每一组休息时我都说过‘痛’‘不行’。”小周表示,教练一直让她“坚持”,直到做完。
接下来,她又被引导做其他项目。小周说,因为痛无法完成,她被私教带到另一处器械练腰腹,并做了20分钟的有氧运动。“然后我就自己做拉伸——没有教练指导。”不过小周强调,“我拉伸的是大腿后部肌肉,而非大腿内侧肌肉”。她认为,整个过程都能在健身房的监控中看到。
“教练说,是正常的肌肉酸痛。”第二天,小周忍着痛去实习的地方上班,晚上又去了健身房。“太痛”,小周说,那天她没健身,选择蒸桑拿。第三天,疼痛加剧,“晚上睡觉好几次被痛醒。”
2
医院诊断:
双侧股内侧肌损伤
第四天是4月26日,记者注意到,上午小周在微信上与冯姓私教说起了大腿内侧肌肉痛的情况,并说“痛了三天了”。对方说“如果肌肉拉伤了,最近就不要动了”,又说“你自己把它拉伤了,拉伸时不能太用力”,并称3-4天会好。
△小周与教练关于大腿痛的交流 图据受访者
当天晚上,小周再次和私教提及痛的情况,微信中对方称“是正常的肌肉酸痛”,认为是“大腿内收肌”,并提出“热敷”的办法。
就在当天晚上,小周说,因为“痛得不行”,凌晨12点半,她在室友的陪同下,打车去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第二天下午,她又去了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就诊。
小周出示了一张有医生签名的病历,检查发现“双侧大腿内侧明显压痛,双侧膝关节压身活动明显受限”,诊断处写着:“双侧股内侧肌损伤”。
△小周的病历 图据受访者
3
私教:对方说过重
“我调整了重量”
4月29日晚上,小周和朋友一起去了健身房。“坐车到了IFS,租了轮椅上去的。”她带了病历以及就医单据,要求退全款,然后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健身房说五一之后协商。”
在小周印象里,那次沟通对方态度尚可,以至于她回去后还在微信上安慰冯姓私教“别自责”。
她们录下的视频里,一位负责人表示,需要医生出具证明后协商,“如果能证明伤是训练中导致的,那么最好;如果不能,我们再协商。”
冯姓私教也出现了。对于小周提到的“现场喊痛”情节,她只是确认:“她(小周)告诉我有点重,我就把重量从45调整到35。”她也提到,该项目完成后,小周曾自己做过伸展动作。
次日,小周提出希望“五一”之前解决。微信记录显示,下午4点多,冯姓教练留言说:“‘五一’之后你把医院证明、挂号单据等缴费记录全部带过来,前台给你处理退课问题。”冯姓私教后来在微信上解释:“要把单据发到上级审批。”
不过5月1日小周还是去了健身房,“我不想拖。”她回忆,“前台和另一个私教负责人说,不知道冯姓教练说的退课的事。”小周告诉记者,双方又商定5月8日协商,“对方说要和总部上报之类的话。”
5月8日再协商时,小周认为,对方的态度与第一次协商有了明显变化。小周介绍,那天健身房方面提出一个方案:将其剩下的8节课转让,并转让卡,但要扣除相应的手续费。“我们不能接受这样的处理。”小周说道。
4
当事人:
将向法院提交诉状
网站记录显示,小周曾进行投诉。在5月15日提交的结果中,该局表示“已联系商家为您协商办理”。但小周表示,她始终没有接到商家的协商电话。
24日,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办理结果,称小周反映的问题“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受理,已联系商家为您协商处理”。当晚,小周告诉记者,她接到了健身房的来电,不过也没有协商出结果。
△小周的诉状 图据受访者
因为不满意处理结果,小周继续投诉,记录显示,目前仍然在处理中。另一方面,小周也写好了民事起诉状,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目前尚在审查。
5
健身房:
退全款、要赔偿请做鉴定
冯姓私教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健身房的监控中,事发经过是否如小周说述?带着疑问,5月31日下午,记者来到IFS的6楼的舒适堡健身房。冯姓私教否认了小周的说法:“不是(那样)的。我们带她训练的时候,重量、辅助在监控里都可以看到。”接着她以找经理为由离开,再也没出现。
健身房内另一名“中心主管”现身并表示“经理不在”,记者的采访诉求可由她转告经理,再由经理通过邮件向总部申请。不过在前台,另一名谢姓“中心主管”又说,门店没有权限向总部进行邮件申请。
谢姓主管留下了记者的信息,并称会理告知经理,但是联系到经理的时间不能确定,“晚上10点钟下班之前会回复,我说回复就一定会回复。”不过当晚,记者并没有接到其所谓回复。
6月1日,记者再度去往舒适堡健身房在IFS的门店。前台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经理说了,不接受采访。”
不过小周向记者出示了5月27日她和健身房沟通的电话录音。电话中,一位工作人员确认接到过消协方面的电话,但她解释直到24日才联系小周的原因,因8日协商时小周临走前说的“走司法途径”,“我们只有等待你们的通知”。
对于小周提到的私教此前让她把单据交到前台送总部审批的事,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教练私人承诺了什么,你可以跟教练去沟通。”
对于小周的诉求,这位工作人员认为“不合理”,“没办法向总部申请”。该工作人员重申了退剩余私教课费、转让会员卡的方案,但要扣除20%的手续费。如果小周不能接受的话,“只能说不好意思了。”
最后工作人员提出,若小周坚持认为系健身房的原因导致其受伤,“请去做医学鉴定,当然对医院等级、医师名字和资格证都有标准。”这个要求之前就被小周和朋友们质疑过:医生只能就伤情做描述,怎么出得了关联认定的证明呢?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彭亮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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