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何沁奕 董星星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了,还能申请工伤赔偿吗?李女士与某餐饮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工作期间,不慎摔倒导致髌骨粉碎性骨折。日前,经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调解,认定李女士与某餐饮店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根据劳动者实际需要,为其一并解决工伤认定等问题。最终,李女士获赔8万元。
2022年12月,李女士进入某餐饮店工作,入职后仅签订了劳务合同。2024年1月,李女士在工作期间,因后厨地面湿滑不慎滑倒受伤。事故发生后,该店店长当即将其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李女士为髌骨粉碎性骨折等。
因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分歧,2024年3月,李女士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委经仲裁决定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李女士将某餐饮店告上了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某餐饮店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
经审理调查,法院认为李女士作为劳动者,某餐饮店作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双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李女士虽与某餐饮店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李女士在某餐饮店提供的劳动场所使用某餐饮店所有的厨房设施、设备、厨具等从事食品加工制作,此为某餐饮店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李女士在工作中需遵守某餐饮店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接受某餐饮店的劳动管理,按月从某餐饮店领取劳动报酬。综上,李女士与某餐饮店之间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处理各项劳动争议的前提,对劳企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劳动者可进一步主张双倍工资、缴纳社保、工伤等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考虑到李女士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可能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工伤认定类案件涉及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无疑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为一次性解决所有纠纷,承办法官在仔细查阅案卷后,多次与某餐饮店联系,向其释法说理;劳动者李女士当庭增加了工伤保险待遇的诉讼请求。
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某餐饮店一次性向李女士支付工伤赔偿款等各项损失共计8万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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