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发文2年后非全研究生仍被遗忘,济南章丘:还未覆盖到

在五部委发文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就业、落户等方面机会均等2年多之后,仍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被“遗忘”。

近日,济南章丘一名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济南的政策不认可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在人才补贴和安居卡方面等都有所限制。

对此,济南市章丘区网络舆情中心3月14 日回复称,章丘区现行研究生补贴政策,主要落实济南市针对研究生的普惠政策,目前还没有覆盖到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下一步将密切关注人才的合理诉求,优化人才补贴政策。

“非全只能申请公交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2月28日,一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在看济南政策时,发现不认可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人才补贴和安居卡等都限制全日制,“非全”能申请的只有一个公交卡。

该网友认为,国家改革后非全也是统招入学,而且毕业盲审100%,拿双证,与之前在职研究生有所区别,且五部委发文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就业、户口准入和人才引进方面机会均等,也在网上了解到去年11月份有关部门开会要求落实非全日制硕士的定位问题。

同时,该网友提出想了解目前章丘对“非全”硕士身份认定和福利待遇问题。

对此,济南市章丘区网络舆情中心3月14日回复称,因该区现行研究生补贴政策,主要落实济南市针对研究生的普惠政策,主要执行《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20]23号)和《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20]24号)规定,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领购房补贴(10万元)、生活和租房补贴(1000元/月,3年共计3.6万元),申请购房补贴时需扣除享受的租房补贴。以上政策覆盖范围为全日制研究生,“我们在落实补贴政策时,对研究生身份认定,以济南市现行执行标准为准,目前,还没有覆盖到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该回复还称,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各位人才的合理诉求,认真梳理、整合、优化我区的人才补贴政策,服务产业、务求精准、确保实效,吸引更多青年英才来章就业创业。

近年来类似问题屡屡发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待遇问题并非一个新问题。

早在2016年,教育部就已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19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已明确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落户机会。

但多年来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人才待遇等方面遇到不平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对此现象,澎湃新闻曾持续追踪报道数月,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据澎湃新闻2020年9月15日报道,因为“非全”身份,江苏徐州某高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石浩报考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南京分局的职位,以综合成绩第一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却在资格复审环节被淘汰。对此,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回应称,“明年招聘将平等对待”。

同年9月26日 ,又有网友反映,在马鞍山的基层特岗补录中,要求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都可以报考,但该网友在报名时标注了研究生学历为非全日制(本科为全日制),导致审核未通过,原因是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招考范围内。

安徽马鞍山市人社局当时表示,招聘公告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因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属于公告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范畴,故不符合招考报名条件。

国务院督查组曾专门通报

澎湃新闻曾报道过,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问题引起了国务院督查组重视。

2020年11月24日,“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要求不到位典型问题的通报》,提到“陕西省西安市有关单位落实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政策不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在这一通报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通报所列问题自查自纠。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对敷衍了事、虚假应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曝光追责。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近年来,也有一些地方越来越重视非全研究生平等就业等待遇。2020年9月4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政府投资项目岗位公开招聘要规范招聘信息管理,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开发布。

除浙江以外,面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待遇问题,沈阳、天津、太原、宁波、商丘等多个城市近期已积极作为,在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就业机会、购房补助等多个环节打破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壁垒。

中国教育报曾在2020年9月发布题为《“非全”硕士就业不应被歧视》的评论文章,指出要扭转这样的局面,有关部门需对典型的就业歧视事件予以严肃公开处理,以便引导社会舆论。如果每一次就业歧视都不了了之,“非全”研究生背负的就业成本只会越来越高。治乱象需用重典,既然国家对“非全”研究生的就业有充足的政策保障,对那些违反政策的招聘方,尤其是涉及公职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该予以严肃处理,切实强化就业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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