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医疗废水废物监管,疫情期间全省收集处置医疗废物6.1万吨

12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四川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相关部门日前印发加强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的通知。同时,组织3个专家组分别赴成都医废处置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隔离点进行指导,坚决守好医疗废物处置和环境监管防线。

据悉,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成都市共接收处置医疗废物2.4万吨,含疫情医疗废物2392吨,做到了“日产日销、即收即销”,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目前,成都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约为75%。

▲新闻发布会现场

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成都市医废处置中心实际处置量约90吨/天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四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情况如何?郫都区新增确诊病例后,医废处理能力能否满足?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上下“一盘棋”,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建立健全疫情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机制,并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6.1万吨,含疫情医疗废物3405吨,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同时,对全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进行再论证、再评估,《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在全省规划了19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5个协同处置项目、4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调整13个危废集中处置项目,新增10个医废处置项目。规划实施后,与规划基准年(2017年)相比,每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47万吨、医疗废物10万吨,分别提升1570%、194%。

针对近期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出击,精准发力。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医废处置“三专一及时”要求,实施分区分类管理。郫都区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措施、组织开展交叉式巡查检查、加强涉疫医疗废物监管,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高效运行。目前,成都市现有1家医废处置中心,共有4条生产线,处置能力为120吨/天。根据最新调度,目前成都市医废处置中心实际处置量约90吨/天,设施运行负荷率约75%,能够满足全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需要。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安排部署,扎实做好疫情医疗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李银昌表示。

到2022年底,

四川将新建14个危废项目、18个医废项目

在发布会现场透露,为全面加强四川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正式印发。其中明确,到2022年底,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08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达到4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达到210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足、收集全覆盖的危险废物收转运体系和利用处置体系。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李银昌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了13条工作任务,通过动态建立重点监管源清单、严格项目审查审批、健全收集体系、提升信息化管理、优化处置设施布局、推进项目建设、健全联防联控联治和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化工园区、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多项举措,全面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

与此同时,按照国家部署及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安排,接下来四川将全力做好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推进《指导意见》实施,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2022年底,新建14个危废项目,新增危废处置能力86万吨/年;新建18个医废项目,新增医废处置能力3万吨/年。”李银昌还透露,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立法,制定出台危险废物鉴别、集中收集、利用处置等相关政策和规范,夯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基础。同时,以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编辑 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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