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5,000,03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用疫苗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疫苗有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儿童剂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以及吸附破伤风疫苗。
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为流感疫苗,2018年6月,公司四价流感疫苗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的《新药证书》并在国内独家上市;2022年2月,公司国内首家取得四价流感疫苗(儿童剂型)的《药品注册证书》,该产品可用于6-36个月龄儿童接种,填补了国内市场空白,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流感疫苗行业中的优势地位。2018年至2020年,公司流感疫苗年批签发数量分别为852.3万剂、1,293.4万剂和2,315.3万剂,其中四价流感疫苗批签发数量分别为512.2万剂、836.1万剂和2,062.4万剂,均居国内首位。2021年至2024年,公司流感疫苗批签发批次数量持续保持国内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疫苗批签发情况如下表所示:
■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内流感流行趋势和流感市场供求状况,利用产能等优势合理安排生产和批签发工作,在流感疫苗接种季前顺利完成了流感疫苗的生产和批签发工作并及时供应市场;公司为提高流感疫苗的可及性,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减轻人民群众和政府的经济负担,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结合市场情况,公司2024年6月对四价流感疫苗产品价格进行了调整,主要产品价格下调30%左右;民众疫苗接种率变动、疫苗市场需求变化、销量减少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受到较为明显的冲击,导致公司2024年度业绩出现显著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疫苗在研产品情况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为提高流感疫苗的可及性,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减轻人民群众和政府的经济负担,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结合目前市场情况,经公司认真研究论证,决定自2024年6月5日起对公司四价流感疫苗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1、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成人剂型、预充式0.5ml/支)调整至88元/支;
2、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成人剂型、西林瓶0.5ml/瓶)调整至85元/瓶;
3、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儿童剂型、预充式0.25ml/支)调整至128元/支。
上述价格均未包含储存运输费,若部分地区收取疫苗储存运输费,挂网价格则根据储存运输费相应上调。
本次价格调整预计对公司四价流感疫苗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价格降低有利于刺激流感疫苗市场需求的增长,进一步提升流感疫苗接种率,扩大市场规模,带来以价换量的市场机遇。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费用控制,努力提升销量等手段消化降价带来的压力。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康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09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以往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日为2024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日为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2024年度,国内人用疫苗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流感疫苗市场供需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流感疫苗产品的销售退货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及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于实际发生退货时直接冲减当年度营业收入。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结合当年度流感疫苗市场供需情况,对流感疫苗产品的销售退货情况进行合理估计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4、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为2024年10月1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均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以往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7,250.15万元,同时增加与销售退回相关的其他流动负债7,250.15万元,减少2024年度净利润3,762.28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净利润的实际影响取决于公司实际情况,最终数据以公司未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稳健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稳健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稳健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4、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10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报告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4,795,478.25元,具体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均计入公司2024年度报告期,其中,计入资产减值损失74,225,065.72元,计入信用减值损失-9,429,587.47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原因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共计64,795,478.25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报表利润总额减少64,795,478.25元,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减少55,076,156.51元,该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情况
1、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12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206,771,477.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357,118.24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2,414,358.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62,670,316.04元,扣除2024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红利360,616,500元,2024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94,468,174.92元。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601,027,5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027,467股后为595,000,033股,公司拟以595,000,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119,000,006.6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175,468,168.32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的制订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审查,认为《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公司在综合考虑企业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拟定的,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益于公司长远发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13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25年3月28日,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在满足公司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对象:国债、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质押式国债回购、券商收益权凭证、券商收益权转让、深交所/上交所报价回购、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等,以及参与新股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品种的一级市场投资,严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性投资除外)。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依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财务部负责人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委托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并提交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专门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理财产品的界定及交易原则、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与运行、风险控制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利用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委托理财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兰疫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15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号),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5,76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565,696.0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4,203,103.9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2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66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274,386,275.37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63,820,579.30元,支付股票发行相关费用10,565,696.0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6,583,451.34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830,000,000.00元,其余246,583,451.3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含税发行费用共计898,721,999.1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第00204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004号公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均尚未完成,暂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005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007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005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006号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6,583,451.34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830,000,000.00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综合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周期及项目验收周期,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多联细菌性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型疫苗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向后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047号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为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投项目更适应当前市场情况,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人用疫苗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该项目结息余额为准)投入“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048号公告。
变更后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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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68,432.43万元,截至2023年10月27日累计投入33,901.04万元,公司将该项目剩余资金36,261.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投入“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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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16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8日,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流感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和现有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该项目结息余额为准)调整至募投项目之一的“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号),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5,76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565,696.0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4,203,103.9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2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66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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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综合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周期及项目验收周期,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多联细菌性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型疫苗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向后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047号公告。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该项目结息余额为准)投入“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048号公告。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度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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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首发上市时确定的投资总额合计282,652.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249,502.74万元;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68,432.43万元,截至2023年10月27日累计投入33,901.04万元,公司将该项目剩余资金36,261.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投入“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流感疫苗开发及产业化和现有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是将现有产品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生产能力提升至10,000万剂/年的扩产项目。项目主要通过改扩建9万余平方米的人用疫苗生产车间、增设扩建相关生产线及原料保障车间等配套设施,采用WHO推荐的毒株,通过培养、收获、灭活、纯化、裂解等工艺步骤,进行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规模化生产,充分提升现有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供应保障能力。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97,526.35万元。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11
(下转B1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