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羽丰,法国巴黎政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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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素的歧视观
“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李萍进入了中等技术学校;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这个曾被字典用作示例的句子,今天读来却会产生某种不可名状的讽刺感,因为时移世易,这三种去向早已代表了三个截然不同的“前途”:跻身社会精英、成为小镇青年与沦为“差学生的标配”。当三种前途之间的差距已经被内化为根深蒂固的直觉时,这种讽刺感也就难以用理性解释、而只能凭直觉言说了。
职业、从事这些职业的人连同职业所代表的阶层可以被分为三六九等,这在当今是直觉深处的共识;当我们说起“不应歧视某某群体”“某某类人同样值得尊重”时,恰恰反映了歧视和不尊重在社会中的广泛传播,否则这两句话也不会具有进步意义了。
这些对职业、阶层、社会地位的评价还时常与对个人素质、能力、努力程度的判断联系在一起:成为中小学教师并不需要多少学科前沿的专业知识,而教学的经验和方法往往更加重要,一名顶尖综合性大学的学生可能拥有更多专业知识,对教育的了解却可能不如师范院校的学生。但那些名牌中小学在招聘新教师时却总是偏好前者。某些学校大肆炫耀招聘了多少清华北大毕业生教师的逻辑,便潜藏着一种歧视:这些学校更认同身处顶尖大学所反映的“个人素质”,这种偏好甚至压过了岗位的实际需求,显然是非理性的。
如果说开头的引用只是会触发某些潜意识中暗藏的歧视情结,那么如下论断不仅更随处可见,其中的逻辑谬误也远远超出了潜意识:
“你穷是因为你不努力。”
“(某一群体的)现状糟糕是因为他们自己不努力改变现状。”
“某某事业有成,肯定是因为Ta比常人付出了更多努力,因此Ta的财富和地位都是应得的。”
“奋斗是福报;只有努力奋斗才能获得成功。”
“没有成功是因为你付出的还不够多,付出不够何谈回报。”
但实际上,个人的努力奋斗是实现个人成就的诸多因素之一,这一因素之外诸如家庭、教育、群体或阶层的状况等都影响着个人的发展——付出同等努力的人并非总是同等成功,同等成功的人也并非总是付出过同等的努力。上述种种论断的谬误之处,正是将个人的付出、努力、奋斗视作影响个人境况的唯一因素,甚至用作批评那些境况不好的人“不够努力”。
这些观念背后共享着同一套理论基础——社会达尔文主义,它披着演化生物学的伪装而来,将“生存斗争”“适者生存”等似是而非的自然规律强加于人类社会之上,认为在人类社会中被“淘汰”的人,都只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适应社会环境,所以活该承受糟糕的境况。这种理论为大至19世纪的爱尔兰大饥荒和纳粹的种族灭绝,小至日常生活中对贫困、边缘和少数族裔群体的歧视提供了辩护。
为什么进化论这种看似“纯生物学”的“科学理论”,却被广泛地应用在解释社会问题上?这种应用合理吗?为什么这套看似科学的观念却时常引向对特定群体的歧视乃至迫害?正如上文引述的种种常见论断,为什么朴素的社达思想在中国语境下如此流行?
▌从“进化论”到社会达尔文主义
1836年10月2日,皇家海军的军舰“小猎犬”号在历时五年的环球科考航行后终于驶回英国的港口,时年二十七岁的查尔斯·达尔文在大洋上也挥洒了五年青春、与世界各地的奇异物种为友。这次环球航行让达尔文倍受启发,也为他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素材,22年潜心于学术后,达尔文出版了日后家喻户晓的《物种起源》,现代意义上的“进化论”第一次被系统性地提出并阐述。达尔文在此书中提出的观点可以这样概括:
1.倘若所有个体均能存活并生育,生物的生育能力总是足以使其总人口持续增长;
2.然而观察得知,一种生物的人口数量除去偶尔波动、总是保持大致稳定;
3.食物等生物赖以生存的资源总是有限的、且保持相对稳定;
4.因此可以推论,生物的个体间存在“生存斗争(Struggle for survival)”、即个体争夺有限的资源而使一部分弱小的个体无法生存,这吻合2的观察。
5.又因观察得知,生物的个体与个体间存在很大的差异;
6.大部分这样的个体差异都可以被后代继承;
7.结合4的推论,不适应环境的个体则更不易存活、后代更少;相反,更适应环境、在生存斗争中竞争力更强的个体更容易存活并生育更多后代、其适应环境的特性也将被更多个体继承:这就是“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
8.上述的过程渐进发生,导致生物的部分人口日益更加适应环境,最终,这些适应性的改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演化出了新的物种。
时至今日,我们已将“进化论”视作科学、权威的解释,但其实当今的进化论早已经过了一代代科学家的补充和修正,而达尔文原本的许多论证或结论即便不是全然错误、也是十分粗糙的。但公众缺乏对科学史的了解,往往将后世对进化论的补充视作达尔文原本学说的一部分,便时常产生这样一种误解:达尔文的理论是符合科学的金科玉律。
▲ 1895年首版《物种起源》扉页。 © Wikipedia
达尔文的著作发表后,在学术界很快引发轰动,英国学者赫伯特·斯宾塞首次以我们熟知的那句“适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概括了达尔文的思想,加之受到孔德的实证社会学影响,斯宾塞把这种生物学的假说延伸到了社会上,认为社会范围内的个人、世界范围内的民族与国家与自然界相似,彼此间一样进行着“生存斗争”,只有强大的个人、民族和国家才能通过“自然选择”,甚至可以推论出“某些个人/群体/民族”就是劣等的、乃至于应当被淘汰掉的,这便是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也是文章开头所引述的种种朴素歧视观的逻辑内核:倘若社会中的个人们也遵循自然选择、进行着优胜劣汰的生存斗争,那么强大与成功者自然值得仰慕,弱小与失败者自然理应被淘汰。
但斯宾塞的理论充满了谬误:他并非生物学家或科学家,却自信地认为自己关于社会理论有十足的科学基础;他宣称自己的理论是基于达尔文的学说,却同样继承了达尔文反驳的拉马克的另一套进化理论;他重复着达尔文所说的生物对环境的“适应”,却在解释人类社会时简单粗暴的“强大”偷换了内涵丰富的“适应”的概念。
可悲的是,纵使社会达尔文主义从发源的那一天起便在科学和逻辑上都站不住脚,但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社会阶级分化严峻的现实、世界范围内强国欺凌弱国的残酷斗争以及传统观念中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思想,都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流行提供了温床。有些学者或许出于纯粹的学术目的发展着这种思想,但大肆鼓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更多是别有用心之人,想借科学的名义为更露骨的剥削、霸权和歧视辩护。
▌马尔萨斯的“幽灵”:并不纯粹的科学
19世纪不仅是工业和科学革命的世纪,也时常被称作经济学的世纪。达尔文的理论并非“纯粹”源自科学研究,也从古典经济学那里受到了相当重要的影响:从环球航行中归来后的第二年(1838年),达尔文阅读了托马斯·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即便马尔萨斯早在《物种起源》出版的二十多年前便离世了,达尔文的学说中却时常徘徊着的马尔萨斯的“幽灵”,社会达尔文主义很大程度上更是马尔萨斯主义的某种变体——两者都认为社会中激烈而残酷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总有一部分人要在这种竞争中淘汰。
达尔文学说中“生存斗争”这一概念与马尔萨斯对人类社会中人口变化规律的总结如出一辙。“物种在每一代都将产生‘人口过剩’”是达尔文和马尔萨斯共同的前提:“生存斗争”预设了生物的繁衍总是超过了自然资源的限制,因而生物个体间要因争夺资源而使一部分个体无法生存,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则预设了人口增长的速度总是超过生产力(粮食产量)增长,因而人口过剩会产生贫困等社会问题,并周期性地导致饥荒和战争以降低人口。
马尔萨斯人口论被称赞为“自然的经济学”,而达尔文则接过了经济学对社会的思考,以其解释自然。在马尔萨斯之外,达尔文同样受到过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们的影响,而古典经济学家们则从启蒙哲学家处继承了许多关于解释社会的思想。从这个角度来说,达尔文的学说从一开始便建立在对人类社会经验的总结之上。
社会达尔文主义自称的“科学基础”也就不攻自破了。马尔萨斯主义并没有多少科学性可言,经达尔文借用其思想内核后,前者演变成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才披上了科学的外衣。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指出,马尔萨斯忽视了科学使生产力起飞的巨大潜力,而马尔萨斯试图以人口过剩解释的贫困、饥荒和极端不平等等种种社会问题实质上是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恶果。
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中国的流行同样远远超出科学范畴,更与历史背景和政治因素息息相关。严复翻译的《天演论》(即赫胥黎的演说《演化论与伦理学》)首次向中国人介绍了进化论与自然选择的观点。但严复不仅删掉了原作者的许多看法,更杂糅了斯宾塞等人的观点,包括他自己基于晚清积贫积弱、受人欺凌的时局的种种思考。
▲ 1898年4月22日,严复译著《天演论》出版。© 文化腾讯
中国近代史上的“百年屈辱”让社会达尔文主义在当时的知识界与民间都获得了巨大市场。对沦为“劣等民族”乃至被人类发展所淘汰的恐惧,让“救亡图存”“落后就要挨打”成为了流行的论调。其中的许多观念已经融入了中国人的直觉中,日后许多关于中国人“国民性”“劣根性”的批判,则进一步让这些观念根深蒂固。
然而,晚清与民国初年流行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在当时客观上起到了鼓舞国人自强救国的积极意义,但这些观念脱离了历史背景后,积极的意义早已消退,留下的遗产反而更多是歧视和偏见了。在特殊历史时期下,社会达尔文主义给民族精神披上了科学的外衣,如今最终却又给我们套上了观念的枷锁。
▌我们如何反驳社会达尔文主义?
以道德和不义谴责社会达尔文主义固然符合其造成的种种恶果,但无法说服那些坚信所谓“优胜劣汰的竞争”“自然规律”高于良知的人。要扭转生活中朴素的偏见观念,必须要先反驳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深层逻辑;要反驳作为一种成体系的理论,则必须要揭露其用以掩盖歧视的科学、理性的糖衣,尤其是是“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生存竞争”与“自然选择”这四大被挪用来解释人类社会的演化生物学概念。
“适者生存”哪怕是在描述自然界一种生物不同个体间的竞争时,也并非一种规范陈述,而是一种基于经验观察的实证陈述;换言之,这一概念的含义并非“只有适应了环境的个体才能/应该生存”,而是“(观察得知)生存下来的个体往往是适应了环境的”。在人类社会中,认为“未能适应社会的个体无法生存(如在市场竞争中穷困潦倒的人、被主流所排挤的边缘群体)”便是对“适者生存”这一命题完全颠倒的解读。
同时,“适应”的概念在人类社会中的内涵十分丰富:许多底薪职业同样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那么因生活所迫不得不从事这些职业、却满足了社会需求的人同样算是“适应”了社会,那么为什么这些阶层的生存权——具体体现为能够享用的社会资源(如医疗等)——却实际上远远比不过从事高薪职业的人呢?
“优胜劣汰”与“适者生存”经历了同样的颠倒,更重要的是它将“适应”偷换成了强与弱、优与劣的对比,把内涵丰富的“适应”某种环境变成了冷酷无情的力量对比。然而,“胜”与“汰”暗示了存在某种先于竞争的裁判机制,这种裁判机制本就不是中立超然的,而是由社会现存的支配阶级和既得利益群体所打造并维护的,这种从建立之初便蕴含不平等的裁判机制只会人为地将马太效应再生产: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而“优胜劣汰”的理论则让本就居于支配地位的前者顺理成章地抢走后者的“最后一片面包”。
▲ 2017年石家庄市栾城区总工会春季职工招聘会场景。© 腾讯
“生存竞争”的概念从马尔萨斯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中化用,就需要以理论的武器反驳。恩格斯指出马尔萨斯忽视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即人总是能生产出比维持自己生存所需更多的产品,“否则就没有后代会被养育了”;马克思则认为“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人的能动性总是能改造自然、突破自然资源对人口的限制的,正如人类历史一次又一次证明。一言概之,无法直接从演化生物学中挪用“生存竞争”的概念到人类社会的原因在于,除人以外的生物无法改造自然,因而环境承载力正如达尔文假设的那样是相对稳定的,但人类可以。即便从马尔萨斯生活的时代至今世界人口已经翻了七倍,他所预测的灾难却从未在世界范围内发生过。
“自然选择”在生物演化过程种确有其事的前提是“生存竞争”成立,但在人类社会中,后者已经是值得怀疑的了。更大的逻辑漏洞在于,倘若自然选择成立,再加上社会达尔文主义确信的“个人努力决定个人成就”的信条,那么那些社会精英的祖先,应当在人类社会诞生之初就已经是精英了,而底层的祖先也应当一直是底层人了,毕竟自然选择意味着那些更能适应环境的个体将把自己优势的特性一代代延续下去。
然而,“富不过三代”“改变命运逆袭”的经历在我们的周遭比比皆是,把家产挥霍一空的纨绔子弟真的继承了其父母辈的“奋斗基因”吗?要么自然选择不成立,要么个人成就与所谓努力奋斗无关,要么两者皆是。
至于本文开头所引述的生活中的朴素歧视观,最好的反驳是诉诸人人皆有的普遍经验,认清个人的成就、财富与社会地位都与个人努力奋斗之外的无数因素相关。执意用似是而非的“科学”“规律”解释这种残酷社会现实、依旧谴责穷人与边缘群体“活该”的人,倘若不是还未思考这些现实,或是其思辨能力不足以看清个中逻辑,便很有可能是在寻觅一套意识形态的糖衣来粉饰自身的特权了。
不过,倘若网络上遇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明显并不属于特权阶级,对社会现实有着不少认识,却又口口声声说着“你穷是因为你不努力”,不妨反问一句:“你怎么还没被自然选择淘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