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私设开发票有效期违法 超过“有效期” 也能开发票
法制晚报讯(记者 蒲长廷)“请在一个月内开票”……市民消费后,如果不当场开发票,商家通常会开出一张带有“开发票有效期”的收据,过了收据上的时间,消费者再想开发票,通常会被商家以“过期”未有拒绝。北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企业私设开发票有效期、拒绝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为了打击逃税,本市的有奖发票政策明年还有望再扩大范围,鼓励市民在消费时开具发票。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实体店消费后,如果当场不要求开发票,商家会开具一张带有“开票有效期”的收据,里面会写“请在一个月内开票”、“请在48小时内扫码开票”、“请在3个月内开具发票”……开票时限五花八门。一旦过了收据上的时间,商家通常以“过期”为由拒绝开票。
对此,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所谓的“有效期”,一般是企业为了方便对自己的收入核算纳税而制定的“土政策”。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也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换言之,企业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后,应当同时就向付款方主动开具发票。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即便当时没有开具发票,事后消费者任何时候想要补开发票都是可以的。即便是前一年度的交易行为,也可以开具发票。
为了避免企业拒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还特别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设定开发票的‘有效期’,很多都是为了方便自身的财务核算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不开发票收入就不入财务账,通过降低营业额实现逃税的目的。他举例称,在个人消费者索票意识较为薄弱的餐馆、娱乐场所,商家拒开发票或用小赠品“换”发票的不法行为经常发生。为打破这一僵局,本市目前已经推出有奖发票,力图改善发票管理链条中索票率低的症结,通过社会协同共治弥补发票监管中的短板。
“有奖发票已经推行到9个行业,现在税务机关正在研究2019年进一步扩大有奖发票实施的范围,让市民积极索取发票,在赢取好运的同时,也为打击逃税行为贡献出更多的力量。”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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