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国务工人员增多,许多人忽视了其中的法律风险,因自己的不慎而人财两失……”
近日,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处置了一起在境外务工男子偷渡回国的案件。
行政处罚书(自流井警方 供图)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6年5月,自流井辖区群众甘某某在一微信群得知柬埔寨一中餐馆招聘厨师的信息,其老板承诺月薪上万元,甘某某随即报名。
甘某某到达柬埔寨开始务工后,前两个月老板都按时发了工资,这让甘某某放松了警惕。
随后,老板以代为签证为由,让甘某某交出护照代其保管,最终导致甘某某的签证过期一年多未签审。
按照柬埔寨相关法律,甘某某需缴纳人民币约3万元的处罚。
甘某某因无力承担高额罚款,便在柬埔寨四处打零工挣钱,在凑够了1万元偷渡回国的费用后,在从越南边境偷渡回国时被警方查获。
据悉,甘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自流井警方本着人性化执法,最终给予了甘某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出国务工有风险,小心血汗打水漂。”
警方提醒,市民出国务工一定要正确识别出国务工公司,签订正式的出国务工合同,谨慎办理出国务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