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6日讯 近期,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佳和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北岭门诊部(以下简称“北岭佳和康医疗”)存在口腔器械封包六项标识不全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北岭佳和康医疗进行了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据悉,北岭佳和康医疗的口腔器械封包六项标识不全,该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依据该条例,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北岭佳和康医疗下达了青卫 消 罚字[2019 ]2017号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信网了解到,《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岭佳和康医疗成立于2017年11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医疗管理咨询;健康信息咨询】(不含医疗、诊疗);依据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北岭佳和康医疗,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她对该处罚信息不清楚,需要向同事了解情况后再给信网回复。截至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北岭佳和康医疗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