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西安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陕西省和西安市水价改革任务,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结合西安市实际,研究起草了《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xafgwsjc@163.com,传真:029-86788887
2.通信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处,邮政编码:710007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6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http://xadrc.xa.gov.cn/xwzx/tzgg/62ac5ed8f8fd1c4c2102f87c.html 复制链接,查看完整内容)
水价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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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顺终端水价构成
终端水价构成调整为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三部分。居民二次供水运行成本计入居民基本水价。取消户表(含庭院管网)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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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定李家河水库供水(原水)价格
按照西安市政府“补偿李家河水库运维成本,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由政府研究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的原则,李家河水库供水(原水)价格核定为1.11元/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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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水资源税政策
按水资源税规定的征收标准计入终端水价。居民0.30元/m³,非居民0.72元/m³,特行3.0元/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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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整城区公共管网供水基本水价
1.调整居民阶梯水量和分档差价标准。西安市居民家庭一阶年用水量调整为0-144 m³(含)、二阶年用水量调整为144-207m³(含)、三阶年用水量调整为207m³以上。
居民阶梯水价分档差价中的基本水价由现行1∶1.5∶3的比例调整为1∶2∶3。
2.调整城区分类供水基本水价。
方案一:按照居民第一阶梯水价补偿成本水平确定,核算分类基本水价。
方案二:按照居民第一阶梯水价补偿成本和税金确定,核算分类基本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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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1.污水处理成本。包括一级A处理监审成本、污水处理提标改造(一级A标准提高至地表水准Ⅳ类标准)新增成本、污泥处置成本,核减污水收集输送成本。
2.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方案一:考虑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按照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原则,保持居民和非居民终端水价不变,特行污水处理费与非居民持平,核算分类污水处理费。
方案二:按照污水处理费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的原则,核算分类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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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西安市城区自来水终端销售价格方案
西安市城区自来水终端销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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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次居民、非居民及特行用户调整后的价格均为终端水价。居民用户二次供水运行成本已计入居民基本水价中;实行二次供水的非居民和特行用户,二次供水运行费可以通过物业费或租金解决,不得在非居民和特行用户的终端水价基础上再增加任何费用。
居民阶梯水量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申请在各阶梯年度水量基础上增加36m³,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认定,认定的人口数有效期为2年。
此外,西安市发改委拟定于2022年7月中下旬召开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公告,消费者个人及旁听人可积极报名参加 (点击左下角“原文阅读”查看公告全文) 。
改革方案和现行方案有哪些区别?
小编查询到2020年2月,西安市发改委网站曾发布《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市城区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有关问题的函》,其中明确: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62m³(含)及以下,终端水价为3.80元/m³;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62m³-275m³(含),终端水价为4.65元/m³;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75m³以上,终端水价为7.18元/m³。
而根据通知中的改革方案来看
方案1: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0-144 m³(含),终端水价为3.80元/m³;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07m³(含),终端水价为6.09元/m³;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07m³以上,终端水价为8.38元/m³。
方案2: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0-144 m³(含),终端水价为4.22元/m³;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07m³(含),终端水价为6.58元/m³;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07m³以上,终端水价为8.94元/m³。
周边省份省会城市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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