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冰被欺负可还行?《灵笼》制作方怒向东风风神发起维权

在95后甚至00后渐渐成为汽车市场消费主力的背景下,不少车企热衷于进行年轻化的营销,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跨界与动漫游戏等IP进行联动。从效果上看,MG ONE与《一人之下》,上汽大众ID.4X与上海美术制片厂打造“齐天大圣”形象等都取得了不错的传播效果。

但东风风神出现了意外。日前,东风风神奕炫MAX暗夜版上市,在这款车上市之前,官方曾与国漫顶流IP《灵笼》进行联动,连续发布了多篇具有《灵笼》元素的文章。只是如今看来,东风风神与《灵笼》之间的联动仅仅是单方面联动,且是侵权的联动。

《汽车专业网》编辑注意到,12月4日,《灵笼》官方微博以及《灵笼》制作方“艺画开天”官方微博均发布了《武汉艺画开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反侵权官方声明》,声明指出“东风乘用车公司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以我司动画剧《灵笼》的相关元素进行业务推广行为,涉嫌严重侵犯我司的知识产权及相关合法权益。”

另,根据该声明,《灵笼》制作方已经向东风乘用车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东风乘用车公司停止侵权,并表态:“对于东风乘用车公司的不实宣传和活动,我司表示严重愤慨并予以强烈谴责,同时即刻追究其法律责任”。(声明原文附图如下)

获取授权方式很多东风风神何必偷偷使用?

根据《灵笼》制作方的维权声明,东风乘用车公司旗下“东风风神资讯”公众号连续发表多篇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灵笼》名称、角色形象等相关作品元素的文章,一些文章中还声称邀请了《灵笼》主创团队。《灵笼》制作方认为,此虚假宣传对粉丝造成了明确的误导,严重损害了制作方利益以及品牌形象,并严重侵犯《灵笼》知识产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薄守省博士对《汽车专业网》编辑表示,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作品,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同意的方式很多,授权书、协议书都可以,有偿无偿都可以。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构成侵权要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按照上述声明中的描述,在《灵笼》制作方要求东风乘用车公司停止侵权后,东风乘用车公司并没有给出回应。《汽车专业网》编辑注意到,目前“东风风神资讯”公众号中已经找不到声明中提到的侵权文章,但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中还是能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附图如下)

本来想讨好动漫粉结果事与愿违

近年来,车企与动漫IP进行联动的意图很好理解,无非是想讨好动漫粉,将自己的产品推广出去,将自己的品牌知名度提高。东风风神的初衷自然也是如此,只不过由于“涉嫌侵权”可能会事与愿违。

就《灵笼》作品本身来说,确实是近年来少有的国漫精品,作为中国第一部末日废土风幻想题材的动漫作品,其曾在B站中获得了9.5分的高评分,在豆瓣中的评分也高达8.3。这样的成绩在近年来出现的国产动漫作品中并不多见,因此《灵笼》很多时候也被称为“国漫新星”。

而东风风神堂而皇之的侵权又被动漫制作方抓包,自然少不了被一通批评。《汽车专业网》编辑注意到,在微博关于“东风风神侵权灵笼”的话题中,舆论几乎都在指责东风风神。有网友表示,“支持维权,太过分了!本来国漫发展就太多艰难的阻碍了,现在还来一个侵权,灵笼加油。”而像这种发声还有很多。

事实上,东风风神是近些年“年轻化”的忠实拥趸者,在官方的自述中,东风风神也是一个“主张年轻化的品牌”。从东风风神的产品来看,其也在向年轻化靠近,尤其是最近上市的奕炫MAX暗夜版,夸张的外观以及不错的性能十分容易讨年轻人群的喜欢。但这次营销翻车也是事实,与动漫IP联动本是好事,何必要使用侵权的做法让好事变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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