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女子公开转发警员个人资料被判刑

中新社香港10月19日电 香港一名女子今年3月在其社交平台公开转发警员的个人资料,19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干犯“藐视法庭”罪,并被判监28天,缓刑一年。香港警方对法庭裁决表示尊重和欢迎。

据了解,该名被告为香港中西区区议会主席郑丽琼。今年3月24日,被告在其社交平台公开转发警员的个人资料,违反法庭颁布的临时禁制令。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郑丽琼“藐视法庭”罪成,判囚28天,缓刑一年。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总督察范俊业说,警方不会因为被告人士的背景作出针对性拘捕,无论其地位和工作,警方均会不偏不倚执法。

范俊业透露,目前已经有超过3800名警员被“起底”,当中有16宗涉嫌违反临时禁制令的案件正等待特区政府律政司的法律意见。

香港警方对此案的裁决表示尊重和欢迎,认为判决具有阻吓作用。警方强调,被告干犯的罪行严重,警方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但如果有人借网络世界作出违法起底的行为,警方必定严正执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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