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实现股东投资收益,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赛克)及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久辐条)拟向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合计59,969,236.93元。

一、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概况

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天津爱赛克及华久辐条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凰自行车可供分配利润为246,637,523.73元。本次凤凰自行车向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为27,588,497.82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爱赛克可供分配利润为210,267,770.26元。本次天津爱赛克向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为22,315,229.66元。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久辐条可供分配利润为164,351,685.70元。本次华久辐条向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10,065,509.45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的影响

凤凰自行车、天津爱赛克及华久辐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母公司报表利润,不会对合并报表利润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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