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产品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
(二)额度及期限
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扩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金额,整体参与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保证金金额与杠杆资金余额),授权期限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
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以及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对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5日之间发生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追认,同时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日,整体参与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保证金金额与杠杆资金余额),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与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公司专注于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锂、硫酸镍等大宗商品。为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 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五) 政策风险:监管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政策、规定调整造成的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 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二) 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制定了《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降低原材料和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人员,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日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本次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李 凯 马 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1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3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6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瑞庆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2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张磊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或“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为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亿元,授信额度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内可循环使用。决议在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有效。如单笔融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融资终止时止。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前述授信额度不必然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何时点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处实际获得的未偿还的融资敞口金额最高合计不超过3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以上融资品种及用途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押汇、外汇及金融衍生品等。具体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形式及最终融资金额将与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事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瑞庆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及实际融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外汇及金融衍生品、银行账户开立及变更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各子公司的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有权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子公司签署与授信及实际融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外汇及金融衍生品、银行账户开立及变更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力”)、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循环”)、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力”)、新乡市新天力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力”)、河南千川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川动力”)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担保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年10月9日
2、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11号
3、法定代表人:陈国瑞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贸易经纪;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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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9年9月29日
2、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新区锂电产业园A区6号
3、法定代表人:王瑞庆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经营范围:锂电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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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年1月12日
2、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廉村镇叶廉路东段906号
3、法定代表人:王长明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国内贸易代理;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新乡市新天力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4月22日
2、住所:牧野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七街纬七路交口
3、法定代表人:王瑞庆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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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南千川动力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3年8月8日
2、住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纺路5号启航国际兴业港5号楼D座106
3、法定代表人:张太闪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长将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母公司报表中净资产的54.65%,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8.74%,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中总资产的37.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4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产品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
(二)额度及期限
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扩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金额,整体参与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保证金金额与杠杆资金余额),授权期限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
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以及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对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5日之间发生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追认,同时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日,整体参与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保证金金额与杠杆资金余额),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与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公司专注于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锂、硫酸镍等大宗商品。为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五)政策风险:监管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政策、规定调整造成的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二)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制定了《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降低原材料和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人员,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日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5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年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9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A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元/股(含本数);预计回购数量为2,127,659股至2,765,957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19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954%,最高成交价为43.7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2,971,520.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A、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B、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A、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B、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C、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产品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
(二)额度及期限
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扩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金额,整体参与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保证金金额与杠杆资金余额),授权期限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
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以及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对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5日之间发生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追认,同时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日,整体参与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保证金金额与杠杆资金余额),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与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公司专注于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锂、硫酸镍等大宗商品。为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五)政策风险:监管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政策、规定调整造成的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二)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制定了《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降低原材料和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人员,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日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7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随建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随建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随建喜先生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瑞庆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证券事务代表人选将由董事会另行审议。
随建喜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随建喜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随建喜
邮政编码:453000
办公电话:0373-7075928
电子邮箱:xxtlln@163.com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随建喜先生: 198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随建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随建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随建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6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天健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 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翌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自2011年持续在本所执业,有逾24年的审计及证券服务执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尹露露]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自2021年持续在本所执业,有逾5年的审计及证券服务执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度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书勤],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持续在本所执业,2021年签署国机汽车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国机汽车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天坛生物、金房能源2022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聘任期限与审计收费
拟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等业务,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8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七街16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4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8日- 2024年12月18日8:00- 14:30。
3、登记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七街161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随建喜
联系电话:0373-7075928
传 真:0373-7075928
电子邮箱:xxtlln@163.com
联系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七街1618号证券法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52”,投票简称为“天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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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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