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江苏高院”消息,5月13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程建东受贿案,对被告人程建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程建东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程建东利用担任江苏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处长、指挥中心主任、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承揽、产品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335万余元。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建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程建东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图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公开资料显示,程建东,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江苏南京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程建东曾任江苏省公安厅内保处大学保卫科科长、文保处大学保卫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信息通信处处长、金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后历任江苏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江苏省委维稳办副主任(副厅级)、江苏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新闻办)主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2018年10月,程建东转任江苏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
2020年8月,退休后的程建东被聘为江苏省政府参事。
2022年5月,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程建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6月,江苏省政府发文,解聘程建东江苏省政府参事职务。
极目新闻综合微信公众号“江苏高院”、江苏省政府网站、现代快报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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