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协同发力

“未成年人因为身心发育不成熟、自护意识不强,被侵害以后,对他们的影响也会非常深远。因此,就需要整个社会创造一个对未成年人有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而在这个过程中,公益诉讼是能够发挥特殊作用的。”

5月18日,在“六一”儿童保护倡导活动暨“女童保护”十一周年庆典现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李薇出席圆桌,结合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对构建儿童防性侵保护体系提出观点和洞察。

李薇指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大众认知能力等原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很多规定落实有难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很多顽症固疾,“比如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安全,含有不良信息的未成年人盲盒、手办,治理难度大,因为它们分散得广,极容易反复”。

同时,李薇也提到,近年来利用电信网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正在逐渐增多,虽然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在去年五月发布了性侵司法解释,但就利用网络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仍需进一步细化明确。其中,最基本但复杂的一个问题就是未成年人网络实名认证的落实落地。

“现在有些孩子父母不在身边,跟祖父母和亲属一起生活,就会用老人的手机上网、浏览网页信息,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直接用成年人的信息登录注册上网。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网络的防护措施就已经形同虚设了。从案件总体情况来看,低龄孩子更容易成为网络侵害的受害对象,原因就是他们的认识能力、自护能力更弱。”

对此,李薇强调,正是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落实家庭保护的责任就显得尤其重要。这背后需要妇联及其他部门的参与和支持——一方面做好家庭教育相关的指导,一方面针对问题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对于和未成年人保护有关的新兴业态、新兴领域,李薇呼吁多元共治。比如对于电竞酒店、点播影院、网约房的治理,因为这些都是最近几年不少性侵案件的案发地。检察机关将和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包括促推理论研究、制度构建。“我们肯定也会进一步做实综合履职,用尽量多的法律监督手段推动案件本身的办理和案件之外的社会治理问题的解决。提升线索发现的能力、调查取证的能力、综合治理的能力,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质效,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本次活动由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凤凰网公益主办,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担任指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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