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龙兴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招GP

海南自贸港龙兴数字经济产业基金管理机构意向征集公告

为打造“省-市(区)”联动精准规划子基金标杆,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财金集团”)旗下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拟合作设立海南自贸港龙兴数字经济产业基金(以下简称“龙兴基金”),主要投向符合海口市龙华区产业定位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引进和培育,支持海口市龙华区打造海南自贸港数字经济创新创业高地。为提高本基金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龙兴基金的意向合作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意向合作机构”)。

一、龙兴基金概况

龙兴基金目标规模1亿元,以有限合伙方式设立。创新基金拟出资不超过50%,海口市龙华区通过海口市龙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出资不超50%。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应按照不低于龙兴基金目标规模2%认缴出资,鼓励基金管理机构在此基础上募集新增资金。龙兴基金主要投向数字经济领域,重点支持以下细分赛道企业的引进和培育,但可结合实际投资情况适当投向海口市龙华区已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

(一)数字经济产业:互联网信息技术、AI人工智能领域包括AI算力、AI机器人、AI与数字金融、数字医疗等领域深度融合技术、人工智能教育培训等;数据基础设施产业:海底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数据基础软件平台、数据安全设施等;

(二)冷链供应链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的冷链物流设施;药品、高端消费品、高新技术中间品、高端生鲜产品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及高毛利产品物流中转中心等;

(三)动漫影视游戏产业:动漫、影视和游戏制作、发行、交易、衍生品开发以及电子竞技线上服务平台等;

(四)数字医疗产业:智慧医疗平台、数字健康服务、数字医疗教育等。

除另行约定外,龙兴基金投资运作机制、激励机制、风险管理机制、退出机制、绩效评价机制等投资运作规则,原则上遵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实施方案》及《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http://lhqzf.haikou.gov.cn/xxgk/lhqzf/lhqczj/fdzdgknr/bmwj_9568/202310/t1324366.shtml)。

二、基金管理机构职责

龙兴基金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基金管理机构将负责龙兴基金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包含但不限于:

(一)基金募集、设立、托管、备案等工作;

(二)统筹基金投资运作,提出基金年度投资计划、退出计划等,经决策机构审议后实施落实;

(三)组建基金投委会,建立基金投资决策机制及投资管理制度;

(四)寻找挖掘基金投资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

(五)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的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资实施等工作;

(六)跟踪已投项目经营情况,开展投后管理、增值服务,及时对项目进行风险监测评估,形成定期的投后管理报告;

(七)定期向基金出资人报告基金的投资运作、财务报表等信息,及时报告基金投资风险、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

(八)接受并配合政府出资人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三、征集程序

为广泛征集合作意向,促进合作意向充分交流,采用以下程序征集龙兴基金的意向合作机构:

(一)书面评审。应征机构按本公告第七条递交应征材料,应征材料递交截止日后将组织对应征机构的应征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形成初审的意向合作机构名单。

(二)现场评审。邀请通过书面评审的意向合作机构进行现场合作面谈,基于应征材料和面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后,形成意向合作机构推荐名单,由创新基金按照实施方案对推荐名单机构开展投资立项、尽职调查等投资决策程序。

四、资格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管理资质。基金管理机构须由应征机构担任,须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基金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鼓励在自贸港注册或设立办事处),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三)管理团队。基金管理机构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总监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须在海南配备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海南办公或在海南缴纳社保;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未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投资能力。基金管理机构或其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管理的基金规模累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或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曾在所管理基金规模累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管理机构的主要成员拥有3个以上创业投资成功案例,或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曾在具有3个以上创业投资成功案例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海南省内项目投资经验的优先。

成功投资案例指有材料证明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以现金方式退出部分或全部股权,且该退出部分股权投资收益率超过50%;

(2)暂未退出,最近连续两轮非关联融资估值实现50%以上增值或已成功上市。

五、评审内容

主要评审内容如下:

(一)过往管理业绩。一是应征机构(或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管理的基金规模累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二是应征机构管理的基金数量;三是应征机构或其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主导投资的创业投资成功案例数量及过往海南省内投资项目数量;四是应征机构(或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在知名基金行业榜单排名。

(二)投后管理和赋能能力。应征机构在龙兴基金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具备较强的投后管理和赋能能力,能为被投企业提供产业、政策、资本、技术、人才等全方位增值服务,过往有关实操案例丰富。

(三)投资计划和策略清晰。应征机构对龙兴基金投资运作有较为清晰的投资计划和策略,结合拟返投区域产业基础、人才条件和政策优势,围绕基金政策目标形成完整的投资计划和策略,包括投资计划、赛道布局、业务策略、组合配置、投后管理与增值服务、返投完成保障措施等。

(四)管理机制科学完善。应征机构对管理龙兴基金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机制(含投资流程和文件体系)、风险控制机制、投后管理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及团队激励机制、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表决机制。

(五)项目储备丰富。应征机构拟投资项目储备情况,储备项目应符合龙兴基金投资领域要求且多数应为在返投区域注册且实质性经营的企业,或预期可招商落地满足龙兴基金返投认定的返投区域外企业。

(六)具备基金募集能力。鼓励基金管理机构募集新增资金,征集阶段以出资人出具的出资意向函为准。

(七)管理团队配置合理。应征机构的团队负责人应为其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以主要负责人身份负责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操作经验,且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管理团队成员应该包括投资、风控、财务及投后等专门人员。应征机构应设置至少一名常驻海南的团队人员。

六、征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的意向合作机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年12月4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征集文件:

请应征机构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litj@hncjjt.com.cn(邮件名称:机构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获取征集文件。

七、应征材料递交

请有意合作的应征机构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8日09:00时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A座1601-1602递交应征材料,也可申请邮寄送达(以邮寄送达日期为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征材料将不予接收。

八、公告声明

本次征集公告在省财金集团公众号、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上发布。

本次征集不构成采购活动或公开招标,解释权归海南省财金集团及海口市龙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并有权终止本次合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子邮箱:litj@hncjjt.com.cn

联系电话:0898-6866316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A座1601-1602

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

海口市龙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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