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889号安德利大楼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以上持股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的结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王安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伟昌、王乐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及备查文件

1、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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