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让网购“霸屏跳转”回心转意

极目新闻记者 高伟

通讯员 郑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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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双十一”购物高潮迭起,只要你有一部智能手机,就一定躲不开APP的“瞬间网购跳转”,网友热评“近期打开购物软件的原因,想买东西1%,开屏跳转99%”。无意之中,打开聊天软件,进入了购物网;打开社交软件,面对着购物车;打开视频软件,跳转了商品链。当你好不容易关掉链接,退出购物平台,回到原来的APP时,迎接你的又是新一轮的“开屏广告”,真可谓被终极“套娃”纠来缠去,难以脱身。

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正常的商业手段无可厚非,它利于消费者了解商品,也帮助商户推广销售。最初的“跳转链接”“开屏广告”确实为线上购物平台、各类直播间、网店提供了新的引流渠道。在各类APP上,消费者能直接通过点击“链接”直接找到想要购买的商品,既节省了消费者时间,也为商家降低了获客成本,可谓是“双赢”。不知何时,“链接”逐渐脱离正轨,“跳转”成为常态。本来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点击的“链接”沦为“自动”触发,一不小心传送通道就被开启,从“自主选择”到“被迫接受”。网络商业广告成为关不掉的“霸屏牛皮癣”,用户体验感不断下降的同时,隐私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多项权利也在不断被侵犯。

自2019年起,工信部就多次针对“开屏广告强制点击”“跳转弹窗”进行整治。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3年5月1日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七条就明确作出过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面对政策的管制,一些不良企业也在绞尽脑汁。小到看不见的关闭按钮、摇一摇就能触发的“跳转”、滑动式等交互广告层出不穷。“网推跳转之风”不仅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究其根本是利益作祟。

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流量变现就是开启财富的密码,广告收入也成了多数互联网公司、APP、小程序研发企业的重要财源。因此,部分APP漠视用户体验和合法权益,通过多种手段,不断提高跳转第三方页面的频率,强行向消费者推送广告,甚至迫使用户下载另外的APP来增加广告收益。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但企业不能为了追逐利益而在监管的底线附近“上下其手”来回试探,在政策的规制面前投机取巧、阳奉阴违。靠牺牲用户体验换取流量、获得利益的经营方式和理念,绝不是长久之计,唯有聚焦内容,深耕用户体验、回归用户价值,才是企业的未来。

切实刹住“无良跳转”的歪风邪气,需要社会多方合力,持久发力。对于政府和监管部门来说,监管标准要“明”,监管力度要“严”。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细化APP信息弹窗的标准,从技术上明确监管的边界,让“跳转监管”有法可依,让企业无巧可取。要不断增强监管力度,加大对“跳转”行为的惩戒力度,持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倒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对企业和消费者来说,经营理念要“正”,维权意识要“强”。企业发展要放眼长远,树立正确经营理念,聚焦产品本身,以优质服务和产品吸引消费者,而不是通过“跳转广告”的轰炸牟利。消费者要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多方协作,共同发力,才能抓实“跳转”整治,促进互联网商业良性发展,还网络世界一个清朗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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