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乡街道劳动办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工作加班费的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李女士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劳资双方的和谐关系。
据了解,李女士于2024年9月20日入职某公司,担任管理员一职。近期李女士不仅被公司无故解雇,还遭遇了公司未结清其国庆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日常加班费以及民宿酒店卫生工作提成的困境。因此,李女士向公司提出了支付未结清加班费、提成及无故解雇经济补偿金的要求。然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女士遂向西乡街道劳动办提起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西乡街道劳动办迅速介入处理。经过初步了解,公司方面认为李女士提出的经济补偿金数额过高,因此拒绝支付。为了调解这一争议,劳动办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双方普及了法律知识,并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同时,根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详细计算了李女士应得的加班费及日常加班费,并指出了公司在劳动法执行方面的不足。经过耐心协调和沟通,李女士最终同意降低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方面同意支付李女士相应的加班费、工资以及降低后的经济补偿金。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西乡街道劳动办的高效和专业,也为辖区内的劳动者和企业树立了良好的示范。西乡街道劳动办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的原则,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劳动法律服务,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切实执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西乡街道劳动办将继续关注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积极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为辖区内的劳动者和企业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另外,在深劳动者遇见劳资纠纷可以扫描“安薪在深”二维码,“码”上进行快速反映投诉。
通讯员:黄凯 卓星 彭赐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