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熊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3日,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小熊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55.23元/股)的130%。

若在未来触发“小熊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小熊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 “小熊转债”基本情况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9号)核准,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5,3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53,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5.92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734.08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GZAA60500号)。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869号”文同意,公司53,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9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小熊转债”,债券代码“127069”。

(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

“小熊转债”的转股期限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8年8月11日

二、 “小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 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3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小熊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55.23元/股)的130%。若在未来触发小熊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小熊转债。

四、 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小熊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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