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赔88万律师拿走55万,专业服务不该有“恩主”心态

褪去恩主心态,以专业服务者的身份换位思考,也许更能理解当事人为何在事后感到不平衡

“孩子没了,医院赔了88.8万元,我的律师拿走了55万元。”日前,媒体报道了一起当事人投诉被骗的案例,引发关注。报道称,广东一男婴在医院离世后,家长获赔88.8万元,律师邓某拿走了55万元代理费。家长认为上当,向律协投诉,广州律协立案一年无果。

7月17日晚,广州律协对此事件进行通报,称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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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律师邓某回应称,律协展开调查对他并未造成太大影响,认为自己行事问心无愧。在他看来,家长韦先生投诉是一种事后反悔且不道德的行为,是“见钱眼开”“不知感恩”。他强调本案是协议收费并非风险代理,后期也与对方达成协议并履行了合同。

律师的专业服务具有专业价值。每个具体的案件,即便看起来简单,但深入其中也可能相当复杂。医院的赔偿金额达88.8万元,其中,律师的专业付出应该得到肯定,为当事人争取了尽可能高的赔偿。但是,合计88.8万元赔偿,律师收费55万元,比例超过六成,确实涉嫌过高。

此案不是风险代理,是直接约定的收费金额,故而无需遵守最高30%的收费限额规定。而且,双方明确约定是收到赔偿之后才支付律师费,实际上当事人前期并没有支付任何费用。55万元的事后固定收费看似很高,但现实中超过此金额的收费并不罕见,因而也可能并不违规。需要指出的是,收费金额势必是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预估的更高赔偿金额确认的。既然赔偿金额只有88万元,收费金额也应该据此进行适度调整,才更显公平合理。

律师提供专业服务,当事人支付相应费用,本质上是一种商业契约关系。只要代理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和律师都应遵守。从这一点来说,律师该不该退费,在法律层面的确值得商榷。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律师职业应该是懂法守法的典范,与人订立合同要避免显失公平。

比如,在提供法律服务之前,律师有责任清晰、明确地向当事人解释收费标准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如果律师在收费问题上做到了足够透明和尽责,当事人却在事后无故反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在此案中,律师费相比赔偿金额的确过高,律师首先应该反思自身收费行为是否合理。即便律师收费符合程序,但其高额收费行为,难免让人怀疑是利用当事人对法律事务的不熟悉来获取超额报酬。

更重要的是,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服务,不应该有“恩主”心态。即便律师在案件中付出了诸多努力,成功提高了赔偿比例,那也是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体现,而非对当事人的恩赐。可能一些当事人确实会对帮助自己的律师感恩戴德,但律师自身绝不可将依法维权曲解为个人恩惠,将职业行为升华为道德施舍。在这种心态下,律师不再是平等的服务提供者,收费高低也成了恩情定价。这种恩主心态,容易扭曲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应有的平等关系。

法律服务价值应当得到尊重,合同契约精神也应得到遵守。此案中当事人事后反悔的行为,之所以更能得到普通公众的支持,说明此案的收费确实突破了普通人心目中的公平标准。褪去恩主心态,以专业服务者的身份换位思考,也许更能理解当事人为何在事后感到不平衡。

唯有让专业优势回归服务本质,让职业伦理照亮执业之路,才能稳固法律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信任桥梁,让法治阳光真正温暖每个需要帮助的角落。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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