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重大民生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是杭州自来水事件的一个教训

看到杭州市关于余杭自来水异味的调查情况通报,老胡个人认为,事情的发生给相关群众造成了极大困扰,是需要认真对待,并深刻汲取教训的。详细看了通报内容后,我也想客观说,这是一个自然环境中多重原因叠加导致的突发事件,相关水务公司的处理过程本身是比较及时的,在专业性上也是到位的。问题出在水务公司没有及时向供水区域用户告知情况,并提出用水注意事项。这增加了群众的困扰,也在舆论场上留下了想象和传播谣言的空间。自然界的事情谁都无法预测,但是第一时间向公众告知出了什么问题,通知用水注意事项,却是应该做到的。这是这件事的教训。

从通报列出的应急措施复盘时间表看,水质异常发现于7月16日早上8点。到当天13时30分,水厂出厂水水质指标已经恢复正常。当晚21点44分,水务集团发布第一次事故通报。作为向舆论场的通报时间,它不算晚;但是作为向自来水用户的通报时间,它不能不说迟到了。因为在这一整天里,大量问题自然水仍存留在管网中,许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那些自来水。

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情上,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不要等问题完全搞清楚了,甚至已经基本解决之后再通报,这是余杭自来水事件得出的一个教训。其实这也是公共事务部门需要共同坚守的一个原则。这些年,媒体对突发事件的介入少了,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通报突发事件的任务变得更重了,许多部门没有经历过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说实话他们缺少该怎样与社会沟通的经验。所以说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需要各地各部门都加以注意:要尽最大努力及时传播关键信息,减少发生误解的几率,压制恶意谣言的传播空间。

老胡注意到,这次事件目前有7人被追责,都是党内和行政处分,其中1人被撤职,其他人都是行政处分。老胡个人认为,这样的追责程度是恰当的。除了事件性质非常恶劣,并且有故意隐瞒事实、欺骗公众的情节,像这种自然条件下多因造成的突发问题有处置不够准确、完美的地方,这样的追责程度我认为应当够了。我们不应鼓励过度追责,那样会把在基层工作的同志给吓住。毕竟这不是人为过失导致的责任事故,做得不好的地方,批评教育,督促今后改进就可以了。

杭州是中国最现代化,最开放,也最风清气正的城市之一,尽管出了这件事,我还是想说,让我们一起支持在那座城市里努力工作的基层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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