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9月10日,有媒体报道称,9月6日,湖南衡阳县一名女子试图拦截下基层的衡阳县县长车辆反映情况,结果车队照常驶离。9月11日,衡阳县委宣传部通报称,当事人戴某拦住第一台车要求反映情况。第一台车靠左停车后,坐在该车上的井头镇党委书记戴湘衡下车与戴某在车辆左前方交流,第二台车经过第一台车时,司机未觉异常即驾车离开。目前,衡阳县委主要负责人就当事人反映其公司中益石材股权纠纷等问题,组织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井头镇等部门与当事人戴某的丈夫洪某两兄弟见面沟通,并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中益石材的股权纠纷。(据9月11日央广网)
当地回应
严格来说,村民拦车反映问题并非正当途径。法治社会,不管什么部门什么人,哪怕是县长也要依法办事,不能逾越。有问题不管是打市民热线,还是上网到县长信箱,甚至走司法途径都是可以的,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即可。
戴某试图拦县长的车反映问题,先不论其理由是否正当,但舆论认为,作为县长应该停车,可以了解详情,记录下相关事项,交给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如果一脚油门就走了,继续自己的行程,难说没有问题。
根据当地通报,孙浩当时乘坐的是第二台车,司机未觉察异样就开走了。戴某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也表示,她拦的就是第一台车。孙浩在9月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女子拦车时自己的车“已经过去了,并没有看到拦路的”,所以对拦车一事不知情。他还表示,其反映的是企业股东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股东在股权上有矛盾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拿出证据走司法途径。如果有理,讨回公道不在话下,如果没有理,找县长也无济于事。如果自己遭遇迫害和不公正的对待,只有找上级领导介入才能解决,那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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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作为一县之长,如果看到有人拦车反映问题,从职业伦理方面来说,还是应该高度重视。官员开展工作要走群众路线,到群众中去,倾听基层的声音,了解群众的诉求。现在群众找上门了,为什么要避而不见呢?这说不通。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孙浩当时看到有人拦车反映问题,理应及时下车了解详情,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如果镇党委书记看到有人拦车反映问题,当事人要找的是县长,自己就应该及时如实转告给县长,让县长来处理,那就不会造成这样的“误会”。
村民拦车反映问题,肯定是有备而来。领导干部要想不被推到风口浪尖,尽自己的职责和本分做事即可。
我们看到,目前当地多个部门已介入处理股权纠纷事件。即便如此,在此也要提醒,处理问题最终还是要讲法治,不能谁闹谁有理。毕竟,作为这种民事纠纷,官方除了调解或提供司法指导之外,能发力的地方不多。如果双方矛盾无法调和,引导他们走司法途径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