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如何走路,才能不赔七万

法治创新,是让老百姓从走路如履薄冰开始吗?感觉青岛特产不是啤酒,是热搜危机公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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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去青岛,走路可得注意了。

这两天,青岛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火了,有一个案子,本来是当正面典型宣传的,没想到翻车了。

是这样一件事: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面边走边接电话,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与迎面而来的王某撞在了一起,刘某当场倒地。经检查被诊断为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刘某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8.8万多元。法院调取了当天小区门口的监控记录,经分析认为,刘某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往回走,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的过错。而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负30%责任。最后调解结案,小伙子赔了7万块。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法官数学不好,怕不是体育老师教的吧?18.8万的30%是5.64万啊,多给了一万多,看来法庭对老年人占便宜真是支持啊。

看社交媒体的留言,就知道这个判决翻车翻到什么程度了:

我说下我的观点。

关键词是“走路未保持安全距离”。

青岛法官强行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机动车安全距离”条款移植到行人身上,发明了“行人安全距离”这一法律真空概念。

这是一种创新。

不过,法治创新,是让老百姓从走路如履薄冰开始吗?

按这逻辑,以后在青岛走路,是不是得先考个“行人驾照”?再配个测距仪?不然一转身就是七万块的天价转身费——这哪是走路,简直是踩雷啊!

那五一景区人挤人,怎么办?

行人道上难道要按高速公路标准划车道?以后老太太买菜得带把卷尺量三米,年轻人不得靠近!

按照这思路,商家可以推出“行人安全气囊”和“转身预警APP”,总比赔7万省钱。

这起判决堪称“法律想象力”的巅峰,堪称“彭宇案2.0版”的魔幻续集。

7万元赔偿金额远超十级伤残常规标准(约3-5万),这种调解,怕是法院用“人道主义”大棒逼迫王某认栽吧?调解书成了遮羞布,完美回避了“行人安全距离无法律依据”的核心争议——这不是化解矛盾,是司法系统主动给社会道德埋雷。

彭宇案法官金句是“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次在青岛升级成了“你没躲开就得赔钱”——这算不算司法系统用调解书给“碰瓷”颁发合法营业执照?

这个判决堪称“摔倒经济学”的胜利。以后老了的坏人碰瓷可容易多了。

彭宇案只是让人不敢扶老人,青岛判决直接让人不敢靠近老人。网友已总结出致富密码:“60岁后每天上街表演180度急转体,月入七万不是梦”。

青岛法官亲手将“尊老敬老”改写为“见老速逃”,堪称社会信任的定向爆破工程。

彭宇案用了15年让中国人学会冷漠,青岛判决只需7万就让中国人学会恐惧。

还记得青岛大虾事件吗?它摧毁了“好客山东”的旅游信誉,青岛刚刚从其阴影中走出来。这又出了“走路安全距离”案,加剧了“见老速逃”的社交恐惧。

回到本文的标题:在青岛如何走路,才能不赔7万?我的答案是,尽量别去青岛。不然呢?

天价大虾让游客不敢消费,安全距离让游客不敢行走……怎么说呢,感觉青岛特产不是啤酒,是热搜危机公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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