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南昌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县公安局银三角派出所一级警长万冬保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春节、2018年春节、2018年端午节期间,万冬保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土特产等礼品。2018年11月,万冬保主动上交相关违纪款物。2020年1月,万冬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莲塘镇小蓝村原党总支书记罗国金、原党总支副书记罗水清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时任莲塘镇小蓝村党总支书记罗国金与时任该村党总支副书记罗水清共同违规审批、报支个人私车保险费,共计2.6万余元。2020年1月,罗国金、罗水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上缴县廉政账户。

黄马乡涂洪村原党支部书记邹小华违规公款接待、公款吃喝问题。2011年6月,时任黄马乡涂洪村党支部书记邹小华,开具虚假发票套取国家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奖补资金,用于公款接待、公款吃喝,共计12.8万元。2020年1月,邹小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廉洁南昌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