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敛财超11亿的白天辉被执行死刑,曾出镜忏悔帮赖小民完成其朋友项目

12月9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当天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白天辉执行了死刑。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的白天辉,曾是“金融虎”赖小民下属,赖小民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在2021年1月被执行死刑。

▲白天辉(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白天辉(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4年敛财超11亿 上诉被驳回

临刑前与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白天辉曾任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据最高法9日发布的消息,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白天辉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天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白天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本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白天辉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白天辉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白天辉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曾是“金融虎”赖小民下属

出镜忏悔帮助完成其朋友项目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2020年初播出的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中,白天辉曾经出镜忏悔,披露了他与赖小民之间的部分违纪违法行为。

专题片指出,赖小民为追求个人利益,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片中介绍,华融公司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控股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主业是经营处置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但赖小民激进经营,急速扩张,开设几十家子公司、分公司,迅速发展成拥有银行、证券、信托、投资、期货、金融服务等全牌照的金融集团,严重偏离主业,甚至违背国家政策,参与一些明令禁止国有金融机构涉足的项目。

白天辉在专题片中说:“他往上升的话肯定需要业绩,他不会考虑长期的风险会怎么样,只要你第一时间把规模给我做出来,把短期利润给我实现出来,至于这个项目三年、五年之后出现风险,他不管的。他要去追求短期业绩的话,那我们只能去投一些相对高风险的项目,比如说房地产,比如说股票。”

片中称,赖小民在追求政绩的同时,也从中疯狂牟取个人利益,在他的直接干预下,华融公司向与他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的私营企业提供了大量资金。这些项目是赖小民自上而下指定合作的,审批程序倒置,下属知道这是董事长的意思,对这些项目的评估把关、风险防控也就流于形式。

“有很多项目都是赖小民直接交代的,都是他的朋友的。有些时候为了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把一些从市场角度考察的很多因素和点,要么是忽略了,要么是给美化了。”白天辉在专题片中提到,赖小民当时曾称如果出了风险,华融“是干不良资产的”,也能给它解决掉。“但是这种解决不良资产不是靠着技术和运营去解决,而是靠着拿更多的钱再去填更大的窟窿来解决。他也说了,如果出了风险,我们再来融资,再把这个风险给它适当地延长。就这样日积月累,又出了风险,再拿更多的钱去往里砸,就这样的恶性循环。”

2018年4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赖小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0月,赖小民被依法“双开”。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赖小民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1年1月2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消息,2021年1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死刑。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郭宇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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