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达马蹄声中他走了,“原以为他早已离开”

达达马蹄声中他走了,“原以为他早已离开”

作者 | 戈色

编辑 | 阿树

与“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一样,有一些现代诗,我们也耳熟能详。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这篇被海峡两岸先后选入语文教材的《错误》,作为台湾新诗的经典代表作,与古典诗歌一样,被烙进中国人的语言、血液,成为一种文化DNA。

然而,与传诵两岸的名篇的命运不同,在上世纪热闹非凡的现代诗风潮,与写下这些诗篇的诗人一起,似乎逐渐被时代遗忘。

北京时间2025年6月13日下午4时,中国台湾诗人郑愁予在美国去世,终年92岁。

郑愁予

郑愁予

最后的消息之前,很多人上次听到这个名字,就是在语文课本。去世消息传来,网友们纷纷表示,原以为他早就不在人世了。

此时人们才发现,在这个时代忽略的角落里,他的历史与他的诗歌,一直跟我们的时代一同活着。

余光中、洛夫、痖弦之后,郑愁予也逝去了。中国台湾诗歌的黄金时代,那个为中国现当代文学贡献了宝贵财富的诗情岁月,又翻过了一页。

语文教材里的新诗

很多人知道郑愁予,是因为他是一位进入语文教材的诗人。

能够进入基础教育的教材,往往让人产生一种这位作家可被盖棺定论的误解。

作品《珍珠鸟》被选入语文课本的冯骥才,如今经营自己的社交账号,曾幽默地向喜欢他的小读者和大读者们称,自己还健在。

余华凭借《活着》早早地在文坛取得不容撼动的声名,也促成了类似的效应,在他近几年因社交媒体活跃在众人视野之前,也有不少大众读者以为他已是文学史上的人物——在史书上,已不在人世。

郑愁予自然也早已被写在文学史上,但他更特殊一些。

《他们在岛屿写作:如雾起时》纪录片截图

《他们在岛屿写作:如雾起时》纪录片截图

顺着索引,我们也许在诗歌的部类里找到他,翻到最后,他是唐诗宋词元曲白话运动之后,新诗的一位代表;也许我们需要在港台文学的版块里才看到他,他在岛屿写作,成就和故事,作为对大陆文学的一种对照和补充。

在文学史的靠后一章,在大陆视角里偏居一隅,地理和时间两个维度交叉的地带,是台湾新诗这块重要的文学宝藏。这场诗歌风潮,或者说文学运动,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初,从大陆移居台湾的纪弦创立“现代诗社”,覃子豪、余光中、钟鼎文等人创办“蓝星诗社”,洛夫、痖弦、张默主持“创世纪”,三个新诗(现代诗)流派引领了台湾地区诗坛,对台湾地区和新马华人文学创作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新诗创作在宝岛还活跃着的时期,就有诗人怀着伤感预测,我们将会活在一个没有诗人的国度。郑愁予的逝世,在这个因诗歌不再重要而略显干涸的年代,却成为一种提醒:诗人曾来过。

初执诗笔,他尚未离开大陆,历经战火,目睹贫穷。在苦难的土地上,14岁的他为劳苦的工人写下:“矿工一生下来,上帝就在他的手上画了十字。”经过老师将其解读为“十字镐”表层比喻和“牺牲”的深层隐喻,他才意识到诗应该“并不只是用一些美丽的字句使之有一个庄严的外表,而更要有其内涵”,而在那成人的思考之前,天赋已经先理性一步到达这位少年头脑之中。

年轻时的郑愁予

年轻时的郑愁予

写诗之前,他叫郑文韬。最早,他用笔名“青庐”;后来读到《楚辞》的《九歌》里“目眇眇兮愁予”,又读到辛弃疾“江晚正愁余,山深闻鹧鸪”,他想,愁予是最适合自己的笔名,以此写作。

这确凿是一个恰当的笔名,因他的写作继承了一种文脉,从他盛赞“音乐性很强”的《楚辞》中来,从可被吟唱的曲词中来,从大陆中来,从故土中来。

与郑愁予同为现代派诗人的纪弦有一个重要文论:“我们认为新诗乃是横的移植,而非纵的继承。”对这一观点,诗坛和文论学者,各有不同意见,即便在同一诗派当中,诗人的实践也各不相同。

1954年,郑愁予最著名的代表作《错误》发表,80年代被编写进台湾国文教材,新世纪后进入大陆语文教材。他认为这不是他最重要的作品,“但技巧颇有可说道之处”,他所创造的“时空、人物以及戏剧感的结尾”,在西方文学中常见。但与此同时,这首诗继承深厚的古典闺怨诗传统,以女子的愁绪讲述战乱离别之苦,由此也可见,这位现代派诗人实际上不仅有“横的移植”,也有“纵的继承”。

达达马蹄声中他走了,“原以为他早已离开”

但是相对来说能成为公论的,是台湾因开放较早,对西方文论的接触和接受,都比大陆更早更深,如古远清等专研港台文学的学者,认为台湾的诗学建树有着与大陆不同的异质性。因此对大陆读者而言,台湾新诗既有着不同于大陆新诗(如最受广泛阅读的朦胧诗)的西化风格,也有着从古典诗歌继承而来但强烈变调的现代语感。

有“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有“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有“我是火/随时可能熄灭/因为风的缘故”,有“观音在远远的山上/罂粟在罂粟的田里”。郑愁予之外,余光中、洛夫、痖弦,在西方与东方、现代与传统之间,以不同的配比创作出新而旧的诗歌,构成了台湾新诗的美丽光谱。

迥异风格交错,形成了一种属于新诗的语言。

郑愁予最后的消息传来之前,有太久的时间,我们以为这种语言几乎与诗人一同湮没。6月15日晚,诗人、江苏文艺出版社编辑粱雪波闻讯感慨,“余光中、洛夫、痖弦、郑愁予,几位老诗人先后去世,象征着中国台湾一个伟大的诗歌时代过去了。”

诗史同吟

有人因《错误》认为郑愁予是浪漫主义诗人,而郑愁予认为这本身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他认为自己的创作里最重要的底是人道主义,在中国古典的话语体系里,他将其概括为仁和义,又或者是李白笔下的侠义精神。

直率天真的侠义之风,是题材也是风格。覃子豪赞郑的诗纯任自然如“流浪之子”,余光中在自己的诗作中称郑愁予是个浪子,杨牧写作《郑愁予传奇》确认郑是“25 年来新诗人中最令人着迷的浪子”。郑愁予得文名是“浪子诗人”,但他不以为然,曾纠正道:“其实影响我童年和青年时代的,更多的是传统的仁侠的精神。如果提至革命的高度,就变成烈士、刺客的精神。这是我写诗主要的一种内涵,从头贯穿到底,没有变。”

对《错误》,自然可以作“唯美精致”的理解,这是读者的自由;但是不可忽视,在此之外,他还有描写娼妓和水手的诗作,有着对底层大众的关怀,如另一首代表作《水手刀》,“一把古老的水手刀/被离别磨亮/被用于寂寞,被用于欢乐/被用于航向一切逆风的/桅蓬与绳索……”。

达达马蹄声中他走了,“原以为他早已离开”

如果说18岁时赋“愁”还是少年强说心事,后来,“愁予”的心境,更多的是对历史和人生的理解。

作为一位“爱国爱族诗人”,郑愁予着重去写的一个主题是乡愁。在诗作中,他常常流露出“我将归去”的情绪。然而他对自己的乡愁做出更宏大的解释,“这个乡愁,其实说是宇宙性的,在我的诗里头,意象相当多的是流星、陨星,陨石从天空掉下来,引起我的乡愁。所以我觉得人类的生命,就像地球上所有的生命一样,我们人类的生命刹乎之间就过去了。”

郑愁予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基督徒,“当人类有苦难的时候,我不知不觉地会祈祷”。自然,他也认为,诗是一种粘合人际关系、表现人类状况的文字艺术品,“诗人有使命通过诗歌为民族和生命代言”。

离别是郑愁予诗中另一个重要题材。与他同一代的诗人,大多从少年流离时,已经过分地惯习了离别的滋味,孤立着悬浮着,一生客居在他乡。而人生如旅,在不断的漂泊和零乱中,他在历史和文学中熟谙了告别,包括死亡。

《他们在岛屿写作:如雾起时》纪录片截图

《他们在岛屿写作:如雾起时》纪录片截图

“是谁传下这诗人的行业?黄昏里挂起一盏灯,有人交换着流浪的方向。”1951年,他在《野店》里写下这诗句,诗歌与流浪,将成为他一生不可卸去的主题。

诗人叶泥说,郑愁予写诗是自己先系一个扣,读者念起这首诗,就是把这个扣套在了自己头上,每读一句,拉紧一下。

《小小的岛》写着:“这要不,我去了,我便化做萤火虫,以我的一生为你点盏灯。”

《偈》中,吟唱着:“不再流浪了,我不愿做空间的歌者/宁愿是时间的石人/然而,我又是宇宙的游子/地球你不需留我/这土地我一方来/将八方离去。”

《赋别》中,他似乎时刻预感着分离:“这次我离开你,是风,是雨,是夜晚/你笑了笑,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念此际你已回到滨河的家居,想你在梳理长发或是整理湿了的外衣,而我风雨的归程还正长/山退得很远,平芜拓得更大,哎,这世界,怕黑暗已真的成形了……”

《他们在岛屿写作:如雾起时》纪录片截图

《他们在岛屿写作:如雾起时》纪录片截图

诗的居所

与郑愁予同时代的,祖籍广东的女诗人林泠曾说:“我们这一群,有人越山而来,有人渡海而来,背包中共存的是一些乱离、伤亡、贫穷和无奈,加上年少勃发的生机、欲望,以及对梦的坚持。”

郑愁予那一代诗人,真切地参与了一个不可忘却的时代。

1933年,郑愁予在山东济南出生,是郑成功的第十五世孙,父亲是军人。抗战时期,他随母亲在内地各地辗转,年少已熟悉流离的况味,颠簸路上,母亲教授他读古诗,为他今后用诗歌理解生活和故土奠下基础。

诗歌与离乱,复调一般同时构建郑愁予童年的背景,这几乎成为一种命运。

1949年,他渡海赴台,受到前辈纪弦赏识,参与发起现代诗社,成为现代派诗人的重要代表,在这里度过重要的文学时期。35岁,他应邀到美国,后在美国定居,子女在美国长大,母语是英语。在外漂泊多年后,他将户籍落在福建金门,最终在美国逝世。

1960年12月,美驻华大使庄莱德举行酒会庆祝《中国新诗集》英译本出版,与入选诗人合影,左一为郑愁予

1960年12月,美驻华大使庄莱德举行酒会庆祝《中国新诗集》英译本出版,与入选诗人合影,左一为郑愁予

一生辗转,郑愁予将故土放进背包。他是文化放逐者,童年颠簸生活中母亲教授的古诗建造了一个不可捉摸又坚不可摧的精神居所,因此他在诗中反复吟唱的故土,并不是某一个特定的城市,毋宁说是一个更具精神性的,更广袤也更悠久的诗歌故乡,江南、塞北、大海,他如印象派一样写着古典文脉里的那个故乡,他是古典诗歌的儿子。

与郑愁予同时代,从大陆赴台的诗人、作家,又到国外执教的,是文化的放逐者,语言的流亡者。

曾有作者采访余华,中国作家和法国作家有什么不同?余华说,中国作家用中文写作,法国作家用法语写作。这个回答被社交媒体追捧为某种“耿直”,但是对于写作者,尤其是有离散经历的作者来说,语言因为能够带来珍贵的精神连接和文学传统,成为他们的寓身之所。

达达马蹄声中他走了,“原以为他早已离开”

离散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重要的主题,远离故土却接续传统,远离母语却保存语言,不在地的语言,这恒久的苦楚,是文学与人共同存在的状态。

1968年,他受邀前往美国,参与爱荷华大学的“国际写作计划”,后在爱荷华大学获艺术硕士学位。后来他任教于美国爱荷华大学及耶鲁大学东亚语文学系,教授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诗词。

他与那同代的海外华人知识分子一样精通西方文化和英文,但另一面,在英文的国度,他在自己的语言里的生活。

在诗歌的世界里,回忆与现在,虚构与现实,历史与未来,你和我,台湾与大陆,本就交缠而不可分。

达达马蹄声中他走了,“原以为他早已离开”

那一代台湾新诗人,如一盏一盏灯,渐次灭去,那些历史变得更为远渺。他们在流离无定中创作的“语言”,他们在外赖以为生的“语言”,要如何在这个时代确认存在?

唯有在后人仍然轻吟着他们的时刻:“世界,我仍体切地踏着,而已是你的梦境了……”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