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吴慧
近年来,针对成年女性的舞蹈培训班随处可见,但不少女性花钱报班后,可能因各种主客观原因难以坚持学习,继而希望培训机构退费。近日,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女性当事人诉请培训机构退还培训费的合同纠纷。对于原告给出高血压、怀孕等理由,法院认为不成立。
蕲春法院
此前,黄某被朋友圈里某舞蹈培训学校发的广告吸引,便前往学校了解情况。报名时黄某与舞蹈培训学校签订了《入学协议》,并支付培训费共计9600余元。学校向黄某出具了收款收据与所签协议。
黄某上了几节课后便再未去上课,几个月后,黄某以其有心脏病、高血压,且已怀孕身体不适合跳舞为由,多次与学校工作人员沟通退费事宜未果,便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了相关情况。
但舞蹈培训学校称,在黄某交费时学校已明确向其告知交费后不能退款的注意事项,且学校也已实际支付了任课老师的课时费、市场人员的提成等,产生了运营成本,黄某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系黄某,故拒绝退费。最终,黄某将某舞蹈学校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所签协议已明确记载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特别注意事项。黄某本人在协议空白部分对协议划线文字部分进行了亲自抄写。内容为:“本人郑重承诺,本人不患有不适合学习舞蹈课程的疾病或存在身体障碍(包括但不限于传染性疾病、心脏病、遗传性疾病及精神或心理疾病等),如刻意隐瞒,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本人经慎重决定报名,中途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退学,视为学员单方面违约,违约金数额为学员剩余学期的学费。”
但黄某未向法庭提交其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怀孕的病历资料。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与舞蹈培训学校之间关于购买舞蹈课程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之间形成教育培训合同法律关系。黄某已向舞蹈培训学校支付了培训费,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舞蹈培训学校提供的协议明确载明学员报名后,中途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退学,视为学员单方面违约,违约金数额为学员剩余学期的学费。
该条规定虽属于格式条款,其内容属于免除或者减轻舞蹈培训学校责任的与黄某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但根据黄某提交的协议,舞蹈培训学校已就上述格式条款向黄某履行了提示或者说明义务,现黄某以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请求退还剩余培训费的理由不成立。
若黄某确系在合同签订后怀孕,根据合同约定应向学校提出保留学籍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应的医学报告,双方可以协商对学习周期进行延时。
舞蹈培训学校表示,在黄某要求退费时,学校也提出了可以延时的解决方案,但遭黄某拒绝。最终,承办法官再次释明后,黄某决定撤回诉讼,与学校自行协商延长培训周期事宜。
承办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兴趣班、培训班及报名签约办理各种消费会员卡时,应根据自身需要,理性办卡,认真审阅协议内容,并保管好合同原件、缴费凭证等材料,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对于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且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依法应当履行提示说明义务,避免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而造成格式条款无效。